人民網北京7月3日電 (朱江)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行為,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出臺《關于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芬,將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規定》強調,自7月3日起,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上海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人民幣、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同時,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規定》指出,上海市住建、房管部門將會同規土、稅務、工商、人社、司法、公積金管理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強化交易登記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