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記者在商務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目前,商務部正積極推進外商投資法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同時,商務部也在對現有的外資管理規定進行全面清理,統籌推進“廢改立”的相關工作。
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外商投資法,該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法明確規定,我國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對于禁止和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清單之外充分開放,中外投資將享有同等待遇。同時,針對外國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征收和補償、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都作出明確的保護規定。
業內普遍認為,這是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將提高投資環境的開放度、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為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為確保外商投資法的順利實施,目前,商務部正和有關部門一道,積極統籌推進“廢改立”相關工作。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在這個過程中,將積極、認真地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等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外商投資法的實施為何需要“廢改立”相關工作的保障?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崔凡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外商投資法是我國外商投資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側重原則性規定,還需要其他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的梳理、修改、制定,特別是需要實施條例的出臺,才能保障該法的可操作性。“預計相關實施條例將在今年年底出臺。”崔凡說。
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副主任郝紅梅表示,吸收外資涉及生產、消費、流通、市場準入、稅收、進出口、國家安全等相關領域和環節,需要統一協調好銜接工作,才能保障外商投資法的順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