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敢于砸掉違法中介機構及參與人員的“飯碗”,撤銷或永久撤銷其從業資格,讓違法違規者付出巨大代價,才能產生有效的震懾效果。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簡稱“瑞華所”)因在康得新年報業務中涉嫌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由其承擔的一些上市公司IPO、重組、可轉債項目被迫中止,涉及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數十家上市公司,就連科創板的4家擬IPO企業也受到牽連,被“中止審核”。
根據《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15條和第22條,證券服務機構等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于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將被不予受理申請,受理了的將被中止審查。所謂“同類業務”,但凡行政許可事項的中介機構服務行為均包括在內。證監會發言人還表示,即使不屬于同類業務,但對市場有重大影響的,證監會也可能中止審查。
康得新、獐子島、輔仁藥業等上市公司涉嫌造假案,都指向同一家審計機構瑞華所。作為瑞華所前身之一的鵬城所,就曾發生過綠大地欺詐發行等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為康得新年報簽字的署名會計師大多出自鵬城所。由此可見,康得新涉嫌財務造假,很難說與瑞華所無關。
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行政管理部門大多在行政許可方面給予“冷處理”,就可捏住中介機構的命門,但最終形成的震懾效果卻未必理想。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制度,2年內在執業活動中受到2次以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被視為質量控制和內部管理制度不合格,該會計師事務所將被要求在2個月內進行整改。早在2017年,瑞華所就因多次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觸及該條款被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將被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
因此,對于屢次因違法違規而被行政處罰、且案情重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從重處罰,依法取消其證券業務資格!蹲C券法》第223條明確規定,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有虛假陳述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蛘叱蜂N證券服務業務許可。
對于違法違規的當事人,也應取消其從業資格。通常,會計師事務所被取消從業資格后,部分人員會帶著相關業務轉投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這種情況也應改變。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人員因違法違規被取消從業資格,就算該所其他會計師沒有參與其中,也應在重新擇業及執業過程中予以必要的約束和限制,比如在1年內不得承接相關證券業務,以此倒逼會計師事務所形成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
證監會發言人還表示,目前對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追究不到位,將采取措施切實提高資本市場的違法違規成本。筆者認為,除了追究違法違規機構及相關責任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外,還要敢于砸掉違法中介機構及參與人員的“飯碗”,撤銷或永久撤銷其從業資格,讓違法違規者付出巨大的代價,才能產生有效的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