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機構和企業以“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名義,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為此,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國銀保監會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根據提示,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常常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或宣稱“以房養老”為名。
具體來看,一些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以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或企業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
“以房養老”也是誘騙老年人血汗錢常見的“幌子”。一些企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等進行非法集資。
參與這些非法集資的風險幾何?根據提示,多數企業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服務實體和收益,一旦其資金鏈斷裂,高額利息無法兌付,社會公眾的本金也難以追回;大量來自社會公眾的資金難以得到有效監管,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機構或企業以欺詐、誘騙的方式,騙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諾高端養老服務或者銷售養老產品,往往無法達到預期效果,老年人的養老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
這份提示說,按照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應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