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香港是世界上城市秩序最好的兩個城市。用井然有序、各守其道、各暢其流形容,是恰當的。城市面目光鮮,人民文明相處,個體自由與集體自由相得益彰。城市文明長期養成,新加坡、香港也曾有不光鮮的一面,文明積累成就了今天這兩個著名的城市。城市把人群分類成不同的“群”,群和群之間要有相處的規則。一群不顧一群,十有八九要出亂子。說到當下城市中廣場舞、小區舞,可能一群人高興,一群人頗多不滿。喜歡以跳舞為休閑,沒有錯,這表明城市的好;喜歡靜,也沒有錯,這表明城市的雅。兩者都是城市賦予個人的生活權利。想到一個原理:兩只冬夜里的刺猬,想相互用身體取暖,但它們身上的刺會扎傷對方。聰明而理性的刺猬,相互努力,最后調適出一個最佳距離,既不因為太近刺到對方,也不因為太遠不能取暖。刺猬的聰明與理性在于看重對方的存在。我們要向刺猬學習相處之道,因為這樣的相處于雙方有利。但我們不及刺猬的是,人的自覺與主動示好,可能太過退化。這就需要有個介媒,如政府服務部門、社會組織、社區,或者小區的物業服務單位,要聽到看到人群之間矛盾的存在,敏銳出面調和,不要推托,不要任矛盾激化,主動介入調適。廣場舞當然可以跳,但不以影響別人為要;喜歡安靜的人,也可以調高一些忍耐力。很多外國不允許在公共場所放音樂跳舞,因為這是公共尊重的大事,卻允許街頭藝人在指定的場所表演,因為這是文化保留,同樣是大事。我們的城市可以通過“群調適”建立“群規則”,使“群”彼此相安。城市管理中很多事理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