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白河縣雙豐初級中學校門口,當地政府在此修建集鎮排污管網化糞池,遭該校師生和周圍群眾反對而停工另行擇址建設,原已開挖的大坑回填恢復。這是一則還算正面的新聞報道,似乎體現了當地政府尊重民意,知不妥而改正的態度。筆者讀后,有三個憂思:在人群集中區進行影響性市政設施建設,要不要聽取周圍群眾意見?雙豐學校師生如果不強烈質疑,工程是否如期建成?這樣的市政規劃是否進行了正常程序審查?欣慰的是,不良工程停止了,師生和當地群眾滿意了,那么當地政府呢?誠心認識到決策不妥,知錯就改,是最好效果;也不是排除當地政府迫于輿情壓力,接受現實其實心里滿存委屈,多少還有不服氣的成分在。我們常說,衡量一個政府、一個干部是否受群眾擁護,要看其能不能辦事,會不會辦事,能不能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雙豐鎮發生的這起化糞池小事件,應當就是好事沒有辦好的實例。這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把好事辦好,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并不容易,它考驗的是我們決策者的執政理念,解決的是為了誰、依靠誰的大是大非問題,懷著良好的心愿,卻辦成了群眾有意見的事情,帶來的結果必定是群眾否定,政府尷尬。腦子里有決策程序之弦,心中有科學合理之重,眼中有群眾意見之影,辦起事來就會慎重一些,效果會更好一些。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腦子里當裝常識,裝起碼的人文關懷,裝是非對錯的基本判斷,不要讓一廂情愿代替了決策理智,更不能視群眾于無物,否則決策的苦果只能自己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