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很多好東西,我們今天都讀錯了,有的甚至走向了反面。印象最深的,是這樣幾項:“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今人釋曰對庶人無須禮遇,對大夫不加刑罰,這在批判封建統治。先秦時候,上、下分別有“尊敬、鄙視”的意思,古人那是說,以禮待人,不舍庶人,而法貴平等,就是大夫之身,刑罰也不能法外敬尊。這與后世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以貫之。封建時代講“刑不上大夫”,恰是告誡大夫你要自尊,不要弄得刑罰上身有辱身份,萬一犯事,便宜自裁。相當于我們今天對官員的警示教育,先敲警鐘。“食色性也”,今人說這是孔子說的,其實不然,而是老夫子死后多少年另一個大文化人告子說的,他與孟子同時代。今人說“追求美食與女色是人的天性”,孔子未說過如此混帳的話,亦且不是告老師的原意。食是溫飽,色,卻不指女色,而是對美好的向往,翻譯成今語便是:人解決了溫飽之后,還有更高追求,那就是精神的愉悅,相當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手都要抓。今人誤讀古人意,怕是給自己耽于享樂找依據,美其名曰這是人的天性,很多人因此入了這死胡同,自己把自己廢了。“民無信不立”,這是孔子說的,他老人家說“信”比“足食”“足兵”都重要。信,就是信用、誠信、誠懇、信任,原是講國家廢立與民眾信任關系的,不信則不立。我們很長時間把“信”解讀為信仰,詞倒是放大了內里卻變虛了,所以今天我們缺“信”。信任、誠信,都是具體實在事,老百姓能說能做,所以“信”不要講空話,要實在,這很重要,因為古人說了,沒有信任,國則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