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靡公帑、生活腐化、投機鉆營、草菅民意、吃拿卡要、公益損害、權錢交易、買官賣官等等,這些無疑都是最典型的腐敗。最近,一個庸官腐敗的典型現身世人視聽,這就是童名謙,由于不作為,懶政、庸政,造成重大治理危機,被北京市二中院以玩忽職守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童名謙在湖南官場是有名的“庸懶”的典型,曾主政湘西、邵陽、衡陽,在他任中,先后發生鳳凰在建大橋垮塌、民間非法集資大案,邵陽沉船事故,再到衡陽人大代表嚴重賄選,每一地危機表面得以處置,其實都有著嚴重的治理后患。特別是衡陽人大代表嚴重賄選案,更是驚悚世界,對國家政治制度建設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童名謙自詡清流,逢會必講道德,特別對自己的所謂“私德”更是自信滿滿。但就是這樣一個“清流”之官,完全沒有傳統“清流文化”中“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正解,相反為官不為,無視法紀,不痛民艱,嚴重敗壞地方官場,傷害群眾感情。一個典型的細節是,衡陽賄選事后幾個花了錢卻落選的企業老板堵住童名謙要說法,該童批示居然是“將錢款予以退還”,真是讓人大跌眼鏡。童氏之流,凡事習慣“好好好”,回避矛盾,明哲保身,好做表面,只求平安,至于黨的事業、地方發展、人民訴求、官場風氣,在他們心中一概退居其次。如童氏這樣的庸官在我們時下的官場并不在少數,庸官也是腐敗,治理庸官屬當務之急,讓現代版的“葉公先生”、“南郭先生”、“差不多先生”、“好好先生”、“泥鰍先生”、“太極先生”、“研究研究先生”不再版,尚需要花更多力氣猛擊斷喝。因為童名謙落馬后曾感慨,“衡陽害了我,我害了衡陽”,這同樣是不負責任的典型解說,可見此等人并不易自省自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