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與幾個朋友聊天,說起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推進依法治國時,都拍手稱贊,也痛惜國人種種不守法的劣習。然而,當我問及過馬路斑馬線時,遇到的是紅燈,但左右一百米之內沒有車輛通過,你們會穿過馬路嗎?大多數人都說,為什么不過?我說不應該過,大家都笑,此乃“尾生之信”,只知守信,不知變通。
其實,法治意識是從小培養起來的,有個朋友在美國工作過幾年,他說在美國,即使半夜街上無人無車,行人也不會闖紅燈。反觀我們安康,打官司不是找律師,而是先到法院找熟人,過馬路時,管你紅燈綠燈,只要有人帶頭,三五成群齊扎扎地并排強行通過。而且從小在學校買飯就插隊,一直到死進火葬場時,也要找人排在前面。可以說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人們做不到的,但就是一條不愿遵守規則秩序,不愿守法。
關于培養法治意識,黨和國家從改革開放后下了很大的功夫,就我市來說,從每年舉辦公務員法律考試,到連續三十多年的普法宣傳,使懂法的人越來越多,但是涉及自身利益時,真正守法的人卻不是很多。比如有些人,在自己占理時手拿憲法、法律武器維護權益,當法律上站不住腳時,則采取上訪或圍堵政府大門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依法治國,所謂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全民守法,首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禁權力干擾司法公正,與此同時,要求老百姓也應當守法,做文明的公民。
要培養廣大民眾的守法意識,應當從小事著手,小時候從排隊遵守秩序開始,上學培養不作弊的習慣,求職時通過正常途徑公開公平的競爭,特別是在處理生活中諸如過馬路,求醫,排隊買票等小事時,處處樹立一種守法守規的意識和習慣,這樣當這些人進入司法機關工作時,就會維護法律的尊嚴,進入公務員隊伍和當上領導干部時,就會形成依法行政的習慣,從而帶動全社會樹立法制觀念,也只有這樣,依法治國才有堅實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