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全黨上下加大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各級各部門都把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推行“一崗雙責”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然而,在我們的一些部門你會發現,把《黨風廉政責任制》寫在紙上,把“一崗雙責”掛在墻上,而沒有落實在行動上。在市上開會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時只有紀檢組長或紀委書記參加,單位內部部署業務工作時,兵強馬壯,聲勢浩大,在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時往往是紀檢干部唱獨角戲,就連單位中層干部也以業務工作忙為借口讓副科長或科員代會。對于“一崗雙責”許多中層干部至今聞所未聞,極少數領導干部也是聞其名不知其意,使“一崗雙責”變成“瘸子”。
“一崗雙責”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就像人的兩條腿,只有兩條腿一樣長一樣有力才能走得既穩又快。如果只抓業務工作不抓黨風廉政建設,輕則一條腿長一條腿短,重則有摔倒的危險,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搞的GDP帶有大量毒素,老百姓并不買賬。
在反腐工作中為何經常會出現窩案和“垮塌效應”,我認為與沒落實“一崗雙責”有直接關系。因為不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許多干部在干工作時,蘿卜快了不洗泥,用違紀違規以求政績突出,少數領導干部由于思想防線不牢,也對下級突破框框干事業予以支持甚至表現為欣賞;更有甚者,個別干部認為干出了成績自己拿一點也理所應當,從而滑向腐敗的邊緣。久而久之,整個單位就會急功近利,把黨建和紀檢工作看成是“沒名堂”的事,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表示厭煩。
在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我們少數干部仍在翻看老黃歷,以為只要能在業務上干出成績就可“一美遮百丑”。其實領導干部的主要職責是把好方向帶好隊伍,如果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所干出來的成績,在你自己眼里是“很有作為”,而在群眾眼里可能是“胡作非為”,因為違紀違規干出的成績不是成績,有毒的GDP群眾不能受益就是“為發展而發展”,與老百姓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時近年關,各單位應改變考評老套路,把“一崗雙責”是否落實到位作為依據,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權重數,對不履行“一崗雙責”的不得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