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延琴
除夕夜,在一集鎮上,震耳欲聾的煙花爆竹從深夜12點一直響到凌晨3點多,噪得人一夜難眠。早上打開門一看,街道上鋪滿了鞭炮紙屑,一眼望過去,像條望不到頭的紅地毯。一位在深圳打工回來的唐姓小伙說,自家帶走親戚朋友燃放鞭炮就花了5000多元。而為圖喜慶熱鬧,一位從事煤礦產業的老板每年春節要花費10至20萬元購買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無疑是春節期間出現頻次最高的熱詞,也是城市文明、市民素質“試卷”里繞不開的話題。燃放煙花爆竹,噪音擾人,污染環境,浪費金錢,增加火災火險幾率……百害而無一利。
也許有人要說,過年就是圖個喜慶圖個熱鬧,不放煙花爆竹放什么呀?再說這也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習俗。
是的,過年要的是喜慶氣氛,可那方式方法多了去了,不是非得鞭炮不可。是的,這的確是個傳統習俗?蓚鹘y習俗也要看具體的某一習俗是進步的還是落后的,是科學的還是愚昧的,是文明的還是野蠻的。清朝時人人剃發留辮子,雖剛開始推廣時漢族人是被迫的,但年頭多了,就成了漢族人的習俗。還有婦女纏足,也曾是漢族的習俗,還有紅白事曾經有過多少迷信落后的舊習俗,現在也都被摒棄了。所以說放鞭炮是傳統習俗不能改,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好在,這種改變我們已經看見。今年除夕,漢陰縣城區巡特警大隊16名干警分成8個小組在縣城共收繳200余盞孔明燈,由此打響該縣禁售、禁放“孔明燈”的戰役。我為這樣的行動叫好。如果在此基礎上,能再進一步不讓燃放煙花爆竹就更好了。“爆竹聲中一歲除”的歷史意境無須克隆于當下,我們相信,“年味”里少了“煙味”未必不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