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近十年的異地移民搬遷、避災集中安置工程,使10萬多戶、40余萬人,搬下中高山,特別是“十一五”以后,搬遷的力度進一步加大,鄉村人口轉移,集鎮人口增加。這樣的搬遷還在進行,安康計劃總體搬遷40萬戶、80萬人以上。
“十一五”以后的搬遷,在廣大的中高山地區,留下了農民過去的生活、生產資料,有的還在利用,如退耕還林以后建立起來的林特生產基地,一些過去的住房有的成為農民季節性的生產用戶,這些住房由于還在使用,被較好地保護下來。
事實上,在全市十縣區的中高山地區,很多農民的住房人去房空,但由于很多房子都是在1990年代農民二次家園建設中建成房屋,很多盡管人已搬走,房子的“品相”仍然較好,基本生活功能仍然存在。加之這些住房是在農民初步富裕后建起來的,功能與質量一般都較好,區位交通條件相對而言也過得去。如在漢江兩岸的中高山,具有陜南農村傳統風格的磚瓦房,巴山地區的石板房,四合院、三合院、三明六暗帶偏廈,或小二樓式,這些住房,仍然有居住功能。
農村人口遷出的十年,對原居地的生態保護、恢復是明顯的。許多村子,飛籽成林,農田、房屋都變成荒林中的“遺跡”,過去修建成的通村道路系統也基本存在,這構成了殘存的鄉村交通系統。這些遺留的舊村居,有無可利用價值?答案是肯定的。一是搬遷下山的農民中,相當多地還保留著季節性上山生產的行為,過去的林特園仍然是他們在城鎮生活的重要物質來源。二是城市人口休閑的鄉村化趨勢越來越成為首選,這些鄉村的舊時景物,具有再利用的市場價值。三是城市人口季節性反遷,與過去的山民的依賴性留居,性質完全不一樣,一個對當地資源大量消耗,一個是間接利用。這些因素的客觀存在,使我們對安康十萬大山中那些眾多的村景留存,產生巨大的想象空間,我們完全可以引導搬遷農民對自己山上的資產進行再利用。
在南方城市周邊,包括西安、成都、武漢這樣的城市周邊,利用鄉村搬遷農戶的舊時住房進行再改造,開辦為城市人口休閑服務的“鄉榭麗舍”,已經是一個幾方受益的事。農民出租舊時住房、包括田地取得收入,同時為這些服務項目務工服務,以及提供生活資料服務,都能取得不錯的收入。
我們完全有條件促成這一新的鄉村景象的實現。引導農民保護好過去的住房,允許城市人口下鄉進村上山,用租賃的辦法,或單獨出資,或與農民合作,對舊時農房進行原生態改造,政府出臺規定,嚴格限制對當地生態環境的破壞、干擾,在確保保護的情況下,實現這一新的農民增收模式。同時,政府對這些再利用資源進行統籌規劃,合理空間承載、容量,加強監管而不使變味,如土地再耕、山林破壞、水資源干擾等,一方面調動起農民積極性,一方面保證秩序不亂,在城市消費資本與鄉村資料對接中,達成農民利益的再實現。
對于我們擁有的古村落,舊風景,特色民居,我們當然應當有手段保護下來,也必須保護下來,這是我們安康發展生態旅游的重要方面。抬頭見山,低頭見水,聞到花香,感到鄉愁,這些都不是空泛概念,它們實實在在存在于我們的山水間。農民下山,進城進鎮是必然趨勢,但合理有機地保留住我們的鄉愁,不僅是社會學意義上的事,更是具有經濟意義的重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