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9月21日在紀念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講話中,有一句話,令人深。“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
中國自古就有“商量”的傳統。上古部落人狩獵、采集、養殖分工,是根據體力大小商量的結果;世界上最早的民主制度周代禪讓制是商量的結果,且按成熟的程序進行,有提名、考察、評議、執政(試用)、稱帝,是我國古代一縷民主的曙光。“商量”一詞,三國時代正式出現,“商,商量栽制之謂也”。筆者對“商”也有一個字形解:“八口人,在宇下,商量‘立’事”。一笑。
毛澤東曾說過:“我國各方面的關系要協商。”“我們政府的性格,你們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可以叫它是個商量政府”。習主席的講話將“有事好商量”的方法進行了細化,他說:“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
商量,給我們搞好各項工作,特別是處理復雜的發展事務打開了一扇窗子,是一個管用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民主是個好東西”,但民主需要建設,建設的方法就是廣泛地擴大“商量”,讓“商量”成為我們經濟社會生活推進決策、調節利益、動員社會的常態和制度、體制和機制。無論是政治協商,還是社會協商,以至于基層協商,都適應這個辦法。只要我們真正做到凡事以人民利益為大為前提,這個辦法就很管事,特別是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帶來的新的政治局面中,這個辦法更加務實求真,切中肯綮。切實建立起全方位的“商量”機制,并廣泛地引入社會各個肌理,對于改善社會治理、建立新型文化倫理關系,都是有巨大現實意義的。
社會轉型期,經濟可持續發展期,許多矛盾、利益交集,需要通過協商的途徑達成協議、共識與合作。毛澤東曾說“政府是個商量政府”,現在格外有實踐意義。政府面對民眾、社會,要有商量的姿態和胸襟,更要通過“商量文化”的推廣,來推動誠信、和諧、協作、智慧社會建設,讓“商量之智”遍及民眾,我們很多事情才能辦成辦好。
“有事好商量”,這一理念本來就是起自民間。它有一個樸素的前提,就是大家在共同利益點上,求同存異,取得共贏。習主席說:“眾人的事情眾人商量,找到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這個公約數就是共同意愿,最大的利益關切,“有共同處,事情就好辦”,這是國人的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