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嵐皋縣有關單位聯合發出倡議,在全縣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保護一江清水“母親河”。開展這樣有益的活動非常好,令人溫暖有加。嵐皋的“小手拉大手”,在安康,在更多的范圍,不是首次,這樣的活動各地都有很多,印象中各類文明創建活動,都可以借孩子們的“小手”拉一拉大人們的“大手”。
拉手的目的,是促進某種文明地養成與傳遞。這是一項社會公益活動,體現了社會公序良俗在某個特定時段的強烈自我改善沖動。改善,是因為一些不良社會習氣、作法,影響了公共生活質量,不改不足以重建良俗良習。我們熱烈歡迎這樣的活動。
欣慰之余,又頗為尷尬。疑惑出在兩雙手上:小手與大手。這是什么樣的小手?又是什么樣的大手?顯然,活動組織者有一個基本判斷,那就是用“文明”的小手,拉動“不文明”的大手。這源于我們現實生活中有關成人群落整體公共素質下滑甚至崩潰的判斷,公共素質教育環節的缺失,又造成這種不良現狀的持續發育、惡性漫延。相反的情況是,孩子們自小受到的集體性正面教育,使他們形成了社會風氣好與不好的基本“守則”,而這恰恰是大人們所嚴重缺失的。于是,用孩子們的文明,校正大人們的不文明,就成為這類活動的初衷,盡管底氣不太足,但也算寄托了良好的預期。
一方面是教育部門勉為其難地對孩子們進行“良好”教育,一方面是成人群體令人憂慮的公德意識惡化。教育者也許不能有太大的希望寄予明天,他們也只是盡心盡責做好現階段的事,孩子成人后的公德狀況已超出他們可能達到的視野。因此,類如嵐皋的“小手拉大手”活動,我們可以誠心寄于美好的期待,而且把活動的效果預估得多大都可以理解,需要深思的是,除了“小手”之外,我們還能否有更多的“一手”?把一個地方的文明建設僅僅寄望于脆弱的小手,至少是不夠的,甚或是大人們對文明責任的逃避。
大體上,我們的人群可分為兩類,社會人與單位人。通俗講就是有組織的人和無組織的人。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真正“無組織”的人已然是越來越少,各類組織形式把人們聚成不同的經濟關系和社會公益關系,行政、事業、人民團體、企業,構成一批強約束力的組織關系人;社會團體、城鄉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業主委員會、勞動雇傭組織等等,構成另一類亞約束的組織關系人,這些組織形式,事實上對相對關系體是有影響力的,對公德養成來說,也是有力量的,很多成功的組織塑造證明也是有成效的。
在無限度地追求既得利益的過程中,我們太多地忽視了人的成長,公德教育更成為稀罕之物。近年來各類單位、組織、企業重視開展各在文化建設,單位文化、企業文化,甚至社區文化,但多流于一種形式、一陣熱風,事實上只停留在一種“文化時髦”上,這使得文化建設陷入庸俗。有識之士呼吁為成人補課,補“做人的道德課”,在落實層面相當乏力。于是在經濟社會深層次變革的今天,我們越來越感到在各類經濟生活中,一項成本被逐步放大,那就是公德成本,造成經濟社會交往梗阻,這看不見的成本,在惡化的慣性預期中,可能成為最大、最難以把握、最難以攤銷。
“小手拉大手”,很好,很有必要,希望花開燦爛。那么透過孩子們如林的小手,我們的各類單位、各類組織、各類團體,包括約束力最低的城鄉社區、各類協會,能否肩負起社會改良的起碼自覺,把自己那一群人管一管、引一引、導一導,大家都動起來,做好自己那一個范圍的事,哪怕是雞毛蒜皮的小事、細事,哪怕是拿不上桌面的鄰里事、出行事,我們都較真地用“良”的方法與衡量、去倡導、去約束,是不是良的一面會更多起來,惡的一面會更少下去?毫無疑問這是可以寄望的。因為一個社會的文明進步,最終要靠大人的那一雙手,因為大人的手才最有力量,大手拉小手才是道德建設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