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城市之要在于規則。城市交通、市場、街區、公園等公共場景方面普遍性、強制性的規則保證城市的秩序。其中交通規則是城市規則中最重要的方面,不僅關系到群眾的出行安全和秩序,更關系到城市的形象,交通的流動是觸摸一個城市文明季候最表象的脈動。城市之亂象,往往在交通,交通不暢已經成為許多城市發展中的痛。
近年來,我市在治理城市交通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以中心城市為代表的城市交通秩序年年在改觀。但也不用諱言,安康城市交通安全整治每年都搞,但往往是,大整治一陣,交通秩序好一陣,整治一結束,交通亂象又會死灰復燃。安康最近集中開展“車讓人·人守規”文明交通實踐行動,對摩托車、電動車進行專項整治,聲勢浩大,影響日顯,廣大市民寄望甚深。其實,車讓人、人守規、戴頭盔、不超載都是城市出行最基本的規矩,本不應成為問題,但為什么成為集中整治的大問題?說到底,是市民有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而這背后凸顯的是,職能部門在交通法規執行和社會治理中尚需改進。
有人說,城市是管出來的。市民良好的公共道德準則是在嚴管中養成的,市民的自覺也是在政府職能部門強制管理中形成的。沒有強制手段,市民在規矩面前就沒有敬畏。沒有持續性,市民就不會形成真正的自覺。事成于細,事成于實,事成于恒,特別是公共管理方面更是如此。職能部門想要突破這個瓶頸,必須要“放大招”。實踐反復證明,治與不治不一樣,嚴與不嚴不一樣,拿出“法治姿態”,進行有效治理,敢于動真碰硬,以最嚴執行形成最嚴震懾,充分發揮“法要責眾”的懲戒作用,使交通法規成為不可碰觸的底線,才能讓市民真正受教育、長記性、知敬畏。
交通亂象“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更應制度化、常態化。不能像過去那樣抓一抓停一停,必須一抓到底。縱觀安康幾次大的交通安全治理,都對市民素質提高產生了一定作用,但為什么反彈,就是因為沒有堅持。職能部門必須要在精細化治理上做文章,在常態化、制度化的監管上下功夫,倒逼市民循規蹈矩。交通亂象治理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要放開治理的思維和視野,結合社會文明教育、行政管理推進、城市“五城”聯創等融合推進。機關單位帶頭,干部帶頭,公車帶頭,堅持一治到底。治理過程當中,要做好宣傳教育,讓規則意識深入人心、外化于行。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志愿者的力量,走上街頭示范帶動,全面推動遵守交規在市民日常出行中成為行為自覺。
最重要的是,要動員廣大市民廣泛參與。廣大市民是城市交通治理的主體。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愛,人人都自覺規范出行行為,城市管理才不會有“破窗效應”。近年來隨著機動車數量的增加,安康交通“擁堵”時有發生,總有人說,是因為城小路窄。“車多人多交通亂”似乎成為一個解不開的“死結”。然而并非如此,解結的法寶就在于大家都守規矩,各行其道,其道自暢。“文明出行利己利人”,唯有全體安康人都旗幟鮮明地對交通亂象說“不”,我們的交通才能真正通暢起來,人心才能真正舒暢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