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鄭時根
近日,有網民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一名男子糾纏辱罵執法交警,并坐在警車引擎蓋上阻止執法車輛駛離的視頻,該視頻引發了網民對該男子的行為和交警執法的大量關注評論。事發后,公安機關迅速對該男子妨礙執行職務行為展開調查,并對其涉嫌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理。同一天,在安康城區某商場部分商戶以生意慘淡為由,拒絕向商場繳納房租,在雙方協調未果的情況下,40余名商戶采用打橫幅、放喇叭、鎖大門、堵電梯等方式,致使商場無法正常經營。公安機關在多次勸解無效的情況下,依法對阻攔民警執行公務的相關7名人員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
一天當中的兩起事件,都緣于當事人的不理性所為。在當前利益多元化的時代,利益結構調整頻繁,人們表達訴求的方式也多種多樣,而不管什么訴求,不管何種方式,都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法治社會,實現一切利益訴求,只有通過合法渠道,運用合法手段,符合法律的程序,才能表達得更充分、更合理,在表達自己利益訴求時,一定要多一些理性,少一點沖動;多一些獨立,少一些盲從,把握是非界限。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惟有堅持“依法、理性”,自己的利益訴求才能表達得更充分、更合理,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保障。如果不講“理性”,遇事不三思而行,情緒激動,甚至采取過激行為,不但無助于問題的解決,還可能激化矛盾,使問題復雜化,最終傷害的還是自己的利益。
表達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表達得理智,有利于問題的化解。“有理不在聲高”,聲高容易浮躁,浮躁導致偏激,偏激必然“走火”。如果遇事能夠冷靜分析各種利益關系,正確看待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全局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系,用科學發展的眼光審視問題,用科學發展的思路思考問題,就會心平氣和來表達,就會有理有節來溝通,就會尋求合理、合法的途徑來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利益。
當然,如果個別人把“表達利益訴求”作為越過法律邊界和底線的借口,甚至以此挑弄事非、尋釁滋事,不僅社會不會答應,法律更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