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 我打開自己的手機微信,時不時就會突然蹦出一條條投票的信息來:“某某縣評優選模”的微信鏈接……“請給我們單位某某人、某某號投一票、請給我朋友某某人、某某號投一票……謝謝大家了!拜托各位了!”?戳伺笥寻l來的“請求”,接到這些“任務”,不禁苦笑。每次看到有人發來微信投票的鏈接都很煩,沒想到我自己也要做這事了。我陷入被求票與拉票的尷尬中……每天定時提醒“該投票了”,感覺自己“頭都大了”。
微信群、朋友圈里“評優選模”這種求投票的信息近幾天天天都有,舉手之勞,不幫的話影響感情,幫的話又很煩人。似乎幫人投票就是朋友,不幫人投票就沒有人情味。令我不免疑惑,自己對評選對象既素不相識,更談不上了解,也沒接觸,對這些被投票的她們“德、能、績、效”一概不知,這樣的投票有何真實性、有效性可言?對于評選對象來說則比的是誰的朋友多、拉票能力強。這種投票方式,作為一種群眾性的娛樂活動,大家愿意自娛自樂一下未嘗不可。但若作為一種正式的評獎選優手段,則有失其公正性、嚴肅性與權威性,顯然不可取。但如果過了頭,將一些原本有意義的評選,由比實力變成了拼人脈,那這種靠關系選出來的名次,不僅代表不了真正的水平,也失去了評比的意義。
我以為評獎選優的方式可以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但不論形式怎么創新,都不能背離初衷、扭曲本質,否則損害的是評比本身的公信力。
中國是人情社會,講究互相幫助。微信投票很好地利用這種人際關系,要的就是人拉人這個效果,把一群又一群的人莫名其妙的卷入漩渦中。所以“該投票了”,有時候不分時間,不分場合,不分關系好壞。投票綁架了朋友圈,讓人情變了味。天天在朋友圈反反復復的提醒“該投票了”,我們正常的生活就被無情的騷擾了。不少人被拋不開的友情、親情所“綁架”,陷入被求票與拉票的尷尬中。
微信綁架式投票除了方式讓人難以接受,在投票時自己的個人信息還有可能無意間泄露出去。時下,可以說刷票已經成為一門“生意”,一些“職業投票團隊”漸漸興起。
何為“優”?美好的!何為“優秀”?(德、能、績、效等)非常好的!何為“先進”?“位于前列,可為表率”是也!可見,能夠成為“優秀”“先進”者,當是表現好的、成績突出的、道德高尚的、能夠在提升正能量方面起好表率作用的人。而誰才是這樣的人,誰才有資格投票,絕不是在微信圈拉幾個選票能解決的問題。“先進不先進,百姓說了算”,特別是對黨員干部的評選,不說“微信投票”,就算監管部門直接推選,如果沒有轄下的群眾參與,都是不公正的評選。
“優秀”“先進”的評選雖說與人民代表、黨代表的選舉程序不同,但其實質的大同小異的,都是選出信任的、積極的、能起表率作用的人。既然代表以及各級黨政干部的選舉中都堅決不準搞團伙、拉選票,那這“微信投票”不是明目張膽的搞團伙、拉選票嗎?每個人的朋友圈有大有小,有寬有窄,但工作的實績與朋友圈是不成正比的。
這么多人愿意自掏腰包“買票”,我想這背后有著諸多利益的考量……有人為了面子,有人為了晉升。此外,隨著投票活動的泛濫,幾乎啥事都能辦一場微信投票活動,是否公平、價值何在等在社會質疑聲不斷。
當移動互聯網進入尋常百姓家,當微信成為智能手機用戶的最愛時,功利化、商業化的“該投票了”出現成為當前網絡社會發展的必然,而微信圈就是朋友圈,朋友圈就是人情圈,“該投票了”綁架人情。誠然,我的遭遇,可以說具有廣泛性、普遍性。
微信作為朋友之間交流情感、分享感悟的社交工具,如今已越來越普及,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很多人打開手機微信聊天記錄或朋友圈就會發現,各式各樣的微信投票活動比比皆是,如舞蹈比賽、最佳樓盤票選、封面寶貝大評選等等。微信投票讓人煩惱無比,“該投票了”已像一句咒語令人尷尬。
除此之外,“微信投票”還有著許多的尷尬時候。有的同志本身就不善于也不屑于去拉關系找朋友,但如果一直保持沉默,恐怕就成了得票最少的人,弄得個不好的名聲;有的同志本來很優秀,在“微信投票”中評選上后,反而被別人認為是“浪得虛名”;有的同志本來不怎么先進,但關系復雜、朋友圈多,很容易“上榜”……這樣一來,評選比的就是臉皮厚,比的就是“朋友”多,還有什么“優秀”“先進”可言?真“先進”被埋沒,假“先進”也“先進”,確實有點混淆視聽、忽悠民眾之嫌。對于評選先進等政府組織的活動,無論采取什么手段,都必須優先考慮公平。在網絡“海選”成為社會時尚的當下,表彰先進、項目評選也不妨跟上時代步伐,通過先進的網絡技術手段采集民意。以規范的制度設計、必要的統計分析,擠掉其中的水分,才能打撈出真實的民意作為參考。倘若評選一旦失去了公信力,既綁架人情,又危害政治生態!
當繁花過盡,我們的教育還能剩下些什么?做為一個本應該傳遞“真、善、美”的行業,卻現身說法地教你如何行“假、惡、丑”之事,這不得不說是我們教育的悲哀。
微信投票,參與者心力交瘁,投票者厭惡,主辦方徒留罵名。這樣的活動不搞也罷!通過這幕大戲,我倒是深刻領會了老子說得“不上賢,使民不爭”的真諦了!
筆至文末,愚以為,有關部門開展各項評優推選活動,不一定首選微信投票。即便出于擴大影響的目的,需要微信投票,也不能僅以票數論英雄,更不能把投票跟其他東西捆綁在一起。最重要的是, 讓“該投票了”遠離朋友圈,別讓我們的感情變了味。
作者 廖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