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石泉縣人大 歐立高 黃 黎
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反映了方方面面人民群眾的要求和呼聲。認真對待和辦理代表建議是政府和“兩院”工作的重要職責。為了切實避免辦理代表建議過程中出現的文來文去、虛功多、時效少這一現象,進一步提高代表建議的辦理質量和實效,石泉縣人大在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中,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在工作實踐中認真總結經驗,改進辦法,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子,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在提升建議質量上抓住一個“實”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是廣大人民群眾意見呼聲的集中反映,是政府部門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建議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群眾意愿的真實表達和建議辦理的有效落實。石泉縣人大針對換屆以后新任人大代表文化底子薄、政策理論淺、履職熱情低等現實因素,不斷強化教育引導,幫助代表逐漸提升寫出高質量的建議的本領。一是做好代表培訓工作。堅持每次人代會召開前組織代表開展集中培訓學習,及時為代表“充電”,幫助代表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心工作,了解人大工作相關知識,熟悉撰寫代表建議的格式、內容和文字要求,提高代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履職積極性,為代表寫好建議打好基礎;二是開展代表小組活動。各代表小組每季度最少組織代表參加一次視察、調研、檢查等活動,通過履職實踐,全面了解本行政區域內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項和實際問題,為寫出高質量的建議提供好的題材,力促代表建議的站位更高、立意更新、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力爭打造出更多的“精品建議”;三是搭建履職平臺。以全縣46個代表工作室為載體,建立完善了代表聯系接待選民群眾、代表輪班值班、代表集中學習等制度,達到接待選民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通過接待走訪聯系選民、廣泛傾聽基層群眾的訴求和呼聲,了解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焦點等問題,及時收集民情民意,為代表提出建議掌握第一手材料;四是健全制度機制。出臺了《石泉縣“十佳人民滿意人大代表”評選辦法》,明確把提出較高質量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作為評選優秀代表的基本標準,進一步激發代表寫好建議的熱情。在縣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二次會議上,代表們熱情高漲,共提出代表建議311件,建議數量之多,質量之高,前所未有,創歷史之最。如:所提出的脫貧攻堅產業發展、池迎公路拓寬改造,鎏金蠶遺址展覽館,印象漢江旅游、云霧山鎮旅游開發、石寧高速建設、二水源地保護等一批代表建議,均被縣政府采納并付諸實施,成效顯著,受到群眾一致好評。
在辦理建議工作上突出一個“新”
代表提出的建議是人民的愿望和期盼,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汗水,辦理好代表建議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府兩院”的法定職責和使命。石泉縣人大不斷在建議辦理工作上探索新路徑,尋找新方法,力求新突破。一是建立辦理代表建議長效機制?h委出臺了《石泉縣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規則》和《石泉縣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辦理流程》,將建議辦理工作納入各承辦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項目,按照《石泉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評分標準》進行考評獎懲;二是確保協調到位。要求各承辦單位要按照“項目化、時間表、責任人”的要求,把辦理工作列入單位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承辦人員具體做”的辦理責任制度,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確保建議辦理工作落地落實,順利推進;三是探索工作新方法。通過探索創新,精心策劃,成功舉辦了首屆“石泉縣人大代表電視網絡問政會”,近百名代表到場向相關職能部門一把手提問,問題尖銳,一針見血,直截了當,充滿“辣味”,通過代表問政及時回應了群眾迫切希望解決的問題,特別是現場解答了關于縣蠶桑產業發展、煙草生產銷售、合作醫療款征收政策及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獲得了良好的群眾反響和社會效果。目前,該縣人大已出臺了《石泉縣人大代表電視網絡問政暫行辦法》;四是突出重點建議辦理。堅持每年從人代會代表建議中精選出緊貼中心、服務大局,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且當年或短期內能夠解決的建議作為重點,交由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重點督辦,適時督查辦理進度和辦理質量,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建議辦理成效;五是嘗試兩次評價機制。探索嘗試“兩次評價”工作機制,第一次由代表對建議答復函進行評價,第二次由代表對建議答復函中承諾的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評價。如代表對答復函不滿意,需要將回執反饋給縣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由人代工委視情況轉交有關部門并督促重新答復。如答復函中承諾的事項未得到落實,代表不滿意,則由人代工委聯合縣委、政府督查室集中對辦理單位進行督查,查明原因,督促辦理單位盡快整改落實,直到建議得到解決,代表滿意為止。
在解決實際問題上落實一個“好”
石泉縣人大在督查承辦單位建議辦理工作上,堅決杜絕文來文往,辦理工作形式虛化現象,推動辦理工作由‘文字答復型’向‘問題解決型’轉變,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堅持目標管理。明確建議辦理工作要堅持四個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標,即:規范答復率、走訪見面率、按時辦結率、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百分之百,要作為一項制度來執行,作為一個硬杠杠來衡量;二是強化督辦力度?h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建議辦理督查工作,分管領導帶隊負責具體實施,不定期開展代表建議辦理督查活動,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查看、代表座談等方式對辦理件數較多的承辦單位進行集中督查,督查工作中,各單位的對口分管副縣長均親臨會場面對面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認真做好解釋答復工作。通過聽取匯報、實地察看、調研、發督辦通知等方式,及時掌握辦理工作進展情況,以“解決問題和代表滿意”為最終目標,達不到這一目標的,啟動詢問或質詢程序;三是適時專題聽取和審議政府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組織代表對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聽取承辦單位對每件建議辦理落實情況的匯報,對辦理工作不認真、敷衍了事,或能辦不辦、只承諾不落實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必要時啟動進一步監督程序;四是深化對辦理代表建議的認識,增強“一府兩院”有關負責人和承辦人對辦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特別在落實辦理的結果時,堅決杜絕簡單地文件上的回復,由“文來文往、書面答復”努力向“人來人往、深入溝通”轉變,通過代表與承辦單位面對面、現場辦公,跟蹤落實、反饋、再辦理、再反饋、再落實,直到問題切實解決,直到代表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