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靜
在我國農村,農民自愿以互助的形式解決勞動力、資金、機具等生產經營短時需求問題,有著久遠的傳統。這種互助模式成本低、組織快、效果好。今天,在農業專業合作社大發展的過程中,農村互助資金組織形式的出現,就是農民互助行為的一個新形態,它是農戶小規模農業生產經營資本投入的好辦法,人們親切地把這種資金互助形式稱為“草根銀行”“村級銀行”。
但“村級銀行”不是銀行,它不以營利為目的,更沒有吸儲的權力,它的功能是把政府相應的扶助資金和農民自愿拿出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管理,按農民認繳資金的比例,根據農民生產臨時需求以借款的形式配額發放,這種形式其要義在互補、便捷、安全、短時周轉,就是說“借得起”“還得上”,基金運轉可持續,對于解決農戶短時生產用款效果明顯。辦好“村級銀行”,必須要抓住其群眾間互助性、救急性、及時性和低使用費率這個硬核,一要引導發動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其中,大家的事大家辦;二要正確認識互助資金的性質和運行模式,教育引導農民遵循契約精神、樹立誠信意識;三還應學習銀行的資金管理方式方法,加強對于資金的運用監管,保證資金有序高效運轉,把互助資金的路子走正,保持自我發展消除資金風險的能力。唯有如此,“村級銀行”才能既不偏離互助性質,又能可持續運轉。“有活水”才能“長流水”,才能很好地解決農民生產中的短時用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