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風
推進城市文明從和諧物業小區開始。小區是千萬個家庭的聚集地,是社會的細胞。小區的安定和諧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而物業與業主的關系則是直接影響小區安定和諧的關鍵因素,如果不加以規范,二者關系必將由僵化走向惡化,必將影響城市文明社會和諧。近年來,安康市區各大小區的業主和物業之間幾乎都爆發過不同程度的“戰爭”,大多數“戰爭”都是因為物業費和停車費引起的,業主為了對抗物業公司高收費,有用車輛堵門的,有拒交物業費的,物業公司為了回擊業主,有的限制業主的車輛出入,有的限制業主購水購電,有的物業臨時招募一些不明身份的保安到小區進行示威,甚至準備棍棒打算斗狠,摩擦升級后只能由警察出面短暫調停。
物業和業主之間本應是自愿協商建立的合同關系,卻一步步演變成對立關系,究其原因還是價值觀不對等造成的,物業公司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想方設法提高收費標準卻沒有提高服務水平,業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自然不愿意多繳納費用,進而形成矛盾的焦點。筆者認為,要建設和諧物業和諧小區,首先要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制度,發揮業主委員會的代表協商作用。小區的管理出現了問題,應該有業主委員會出面代表業主與物業進行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可以采用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如果業主普遍對物業不滿意,則可以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解決合同關系,重新聘用新的物業公司入駐。其次政府要規范物業收費標準,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合理定價物業收費標準。傳統的政府指導價與市場調節價模式在實際運用當中,成為物業公司單方面提高收費的政策武器,各物業公司自主定價的空間很大,導致同一片區的小區物業費標準不統一,臨近小區的業主之間相互比較后產生不平衡心理。再次要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管,政府有關部門應定期到各小區進行走訪調研,了解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滿意度,檢查物業企業的經營情況,對違規經營的物業企業從重處罰,提高不良企業的違法違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