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譚小慧 馮媛
2020年第12期《求是》雜志刊發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前期,各級基層黨組織通過院壩會、大喇叭、宣講會、條幅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對民法典進行全面宣傳解讀,但因宣傳形式傳統、受眾水平有限、宣講不夠接地氣等因素,往往造成群眾“入耳入目”易、“入腦入心”難,效果也大打折扣。因此,學習民法典須做好“后半場文章”,讓群眾更加了解和掌握民法典、正確使用民法典,才能充分發揮民法典作用,解決時代“痛點”,讓人民群眾過上美好生活。
按單下菜,“精”準送餐。“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民法典的誕生,緊扣著社會關切,回應了群眾期待,彰顯著人民底色。民法典宣傳要與群眾需要結合起來,提前要做好調研工作,了解老百姓最關心什么,最想知道什么,根據不同需求,針對不同人群,當好“翻譯官”“說唱家”和“傳播者”;鶎狱h組織要持續提供優質宣講資源,統籌大宣講和微傳播,多編寫群眾喜歡的普法書籍、影像資料,開展以相聲、小品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因人、因地、因行而宜地開展宣傳教育,讓群眾能夠坐得住、聽得懂、學得進,使宣傳更加貼近群眾,讓民法典飛入尋常百姓家。
入腦入心,有“典”必依。法國大革命先驅者盧梭認為,一切重大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或銅版上,而是銘記在公民們的心中。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的提高,是依法治國的群眾基礎,黨員干部要帶頭學習民法典,工作開展中更要善于與民法典“合作”,面對基層實際,明確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因勢利導,引導群眾建立法治思維。同時注重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引導群眾自覺養成懂愛、愛法、守法的意識,逐步培育并堅定群眾對民法典的認同感、信服感與敬畏感。
備好“硬貨”,開出“良方”。“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民法典一頭連著群眾、系著民生民計,一頭連著法制、引領社會風尚。“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基層是為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黨政干部要聚力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發現潛在問題,把調解鄰里糾紛、評判是非對錯那些“清官難斷的家務事”,在民法典中尋出最正確的解題方法,讓民法典成為解決問題的“利刃”。生活中要注重收集鮮活案例,用正面案例引導群眾,反面案例警醒群眾,教會其善用法律知識做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發揮民法典真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