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凌鋒
政治巡察是黨內“政治體檢”。近年來,我市強化政治擔當、把準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全覆蓋,有力有效地促進廉潔安康建設。
政治巡察要充分發揮政治監督作用。巡察本質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督,要準確把握政治巡察的概念內涵、工作定位、根本任務、價值取向、監督重點、監督標準,始終做到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做實監督,督促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履職盡責。
政治巡察要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事輟者無功,耕怠者無獲。”巡察工作要緊盯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堅持全面從嚴、長期從嚴,更加自覺地把高質量發展作為價值理念、目標指向、衡量標準,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做到風氣嚴實、紀律嚴明、干部廉潔、班子廉政,營造良好的政治環境和發展環境。
政治巡察要始終堅持密切聯系群眾。巡察是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的有機結合,要突出巡察綜合監督平臺作用和聯系群眾紐帶功能,以巡察監督貫通和帶動其他各類監督。要將黨委(黨組)的全面監督、紀檢監察機關的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的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的日常監督統籌起來,建立健全巡察監督與紀律、監察、派駐、組織等監督統籌銜接制度,完善監督協調協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
政治巡察要始終做到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按照“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要求,采取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日常監督、“回頭看”和整改督查等,利用巡察監督、反饋、整改、再監督的閉合工作鏈條促進落實整改。通過提出巡察工作建議,推動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切實發揮巡察監督在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