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璇 胡宇軒
隨地吐痰既不衛生也不文明,還極易傳染疾病。近些年,從國家到地方都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來約束類似的不文明行為,其中,《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就明確了對于隨地吐痰這一亂象的具體處罰措施。我市自創文工作開展以來,對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也采取了有力的整治措施,城管部門還啟動了專項糾治執法行動,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從長遠來看,治理隨地吐痰行為,需要建章立制、常抓常管,更要實際問題實際分析,促進文明習慣“軟著陸”。
前不久,我市執法人員在金州南路巡查時發現一位老人隨地吐痰,隨即上前進行勸阻教育,事后老人積極認錯,并采用微信轉發進行公益宣傳的方式,免于罰款。老人及時承認錯誤,并采用現代化手段進行公益宣傳的行為令人稱贊,同時執法人員體恤民情的“網開一面”也讓人暖心,感受到被尊重和被善待的體貼與溫暖。在整個事件的處理中,執法者和被執法者因為彼此信任、理解和配合,讓文明多了幾分現實觀照。
禁止隨地吐痰,既要下硬茬,更要有溫情的一面,通過多措并舉、循序漸進,引導全民參與其中,用好法治、德治、自治等各類手段,不斷深化思想認識,讓文明內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