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勢、新常態下衡量一個縣的工作水平,主要看三個方面:一看經濟發展。速度和質量是不是跟上了,有沒有新上大項目、好項目;二看黨風廉政建設。干部整體作風怎么樣,有沒有出現違規違紀和腐敗問題;三看社會治理。社會矛盾如何正確處理,群體性事件以及進京“非訪”等問題有沒有及時化解和控制。從某種角度看,這三個方面是衡量縣區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工作成效的重要參照,要以這三個方面的標準著力增強縣區領導班子的責任意識、領導意識和創新能力。
縣區領導班子是一個地方“指揮部”,也是這個地方的小氣候,如果大家都恪盡職守、不辱使命,就能給這個地方帶來良好的政治生態,每個地方的小氣候好了,就會促進大氣候進一步形成。要特別抓好縣區委書記這個關鍵中的關鍵,縣區委書記要有“晝無為、夜難寐”的精神,要對過去的思維方式、工作方法進行再審視、再完善,切實把加快發展、從嚴治黨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責任牢牢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