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楊升)為進一步健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日前,經市政府同意,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修訂的《安康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
《預案》主要包括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工作以及應急保障等5部分,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以及我市轄區管理范圍外、可能影響本轄區環境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預案》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為主,按照各自權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針對不同環境污染事件特征和類別,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建立社會應急救援機制,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預案》的實施,將對維護全市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積極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