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駱靚)9月27日,《安康市生態旅游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親臨我市考察,作出“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綠水青山既是自然財富,又是經濟財富”的科學論斷,為我市加快推動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轉型升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發展路徑。近年來,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把生態旅游產業定位為富民強市主導產業,緊扣“秦巴明珠·幸福安康”形象定位,舉全市之力推進打造千億級生態旅游產業集群,制定了《關于加快生態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文件,為制定《條例》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市生態旅游法治化管理進程取得重大進展,具有里程碑意義,也是陜西省首部關于生態旅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六章三十八條,結合安康生態旅游實際,創新亮點突出。一是堅持規劃引領,明確規定規劃編制、規劃評估,著重促進產業融合,從文化旅游、康養旅游、鄉村旅游、水上旅游、研學旅游等方面推動各產業、各要素與生態旅游產業融合發展。二是明確政府扶持措施。《條例》第二章專章從資金、用地、人才、宣傳推廣、信息化平臺建設、旅游線路建設、安康龍舟節等特色節慶活動、地方美食推介等方面規定政府扶持舉措。三是建立服務保障與監督管理機制。重點規定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服務體系、標準建設、旅游志愿服務等服務保障措施,同時從旅游安全、旅游市場誠信建設、旅游者義務等方面對生態旅游工作進行全方位監管。四是鼓勵科學合理利用秦嶺、巴山、漢水和富硒等生態資源優勢、歷史文化和民俗風情優勢,建立多層次旅游產品體系,培育生態旅游品牌,提高生態旅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