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訊 (聯運劉玉梅記者李小剛)近日,經安康市漢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原漢濱區某森林派出所民警周某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因喜好打牌,追求奢華生活,2004年至2005年期間,周某利用職務之便,將派出所在辦案過程中收取的涉案款物及罰沒款6萬余元挪用于賭博及個人生活開支。2005年6月,因擔心挪用公款事情敗露,周某再次鋌而走險,將個人保管的單位涉案款5萬元公款支取并潛逃在外。
據本人回憶,潛逃后,周某一直在西安、廣州、珠海等市隱姓埋名,流竄打工,所攜帶的贓款早已經揮霍一空。時隔8年,原以為已經平安無事的周某做夢也沒想到在珠海市被千里之外趕來的漢濱區檢察院反貪干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