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安康日報)通訊員 曾德強:安康中心城市拆遷安置房建設,是近幾年人大代表非常關注、多次建言的問題,也是安康市、漢濱區兩級政府努力解決的問題。在今年初安康市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漢濱區代表團成英存等25名代表提出了《關于建立四項機制加快中心城市拆遷安置房建設的議案》,這件議案未能立案而被轉作建議辦理,但是得到了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此后,市區兩級政府建立四項機制,加快中心城市拆遷安置房建設。
建立安置房儲備機制。市、區政府2012年啟動江南東片區(西區)安置大社區、江北關廟柑樹安置社區的建設,現已完成規劃選址,正加快推進前期各項手續報建審批等工作。2015年初步建成后,可滿足東漢江大橋、高井路、高井一路、黨校路、濱江三期等市政公益項目的征收安置任務。區政府積極與市相關部門銜接,將中心城市正在實施的拆遷安置房建設、保障房建設、廉租房建設、公租房建設統一納入規劃盤子,建立起安置房儲備長效機制,多種渠道解決安置房源。
建立安置房建設手續辦理綠色通道機制。今年,漢濱區政府把加快拆遷安置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最大民生工程來抓,組建安置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將安置房有關審批、征遷、建設等任務細化、量化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并將安置房建設和征遷安置工作列入有關職能部門重點工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區政府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安置房建設規劃審批手續辦理的快捷機制,以全面加快征遷安置工作。
建立安置房建設費用保障機制。市、區財政將把安置房建設配套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國土部門按土地出讓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安置房建設資金,彌補經費缺口;對建設的安置房小區,將維修資金列入房屋征收成本;認真落實征收條例規定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預算征收安置資金,啟動后資金不足額到位、不下房屋征收決定的工作制度;建設規劃盡可能考慮配足安置小區經營性用房,幫助以物養物,長效管理。
建立拆遷安置群眾生活來源保障機制。結合實際情況,市政府制定出臺了《安康中心城市規劃區拆遷集體土地房屋產權調換暫行辦法》,規定:被征收人在拆遷通知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拆遷的,給予獎勵一定面積的經營性房屋;按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按綜合造價購買獎勵性住房一套,為基本解決對被征收人生活保障問題提供了實質性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