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尹鵬)近日,石泉縣委網信辦聯合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對微信公眾號“石泉港”的負責人依法約談。
經查,石泉港連日來存在多次更改他人新聞信息標題、內容和自采自編、審核把關不嚴等違規行為,侵害了新聞信息原作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網絡秩序,誤導社會輿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根據《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石泉縣委網信辦聯合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對石泉港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限期整改,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強內部管理和內容審核把關,堅守底線,杜絕各類違規違法行為再次發生,依法依規辦好公眾號,自覺維護網絡環境的風清氣正。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信辦號召縣境內新媒體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滿懷對家鄉的熱愛之情,講述石泉好故事,宣傳石泉好形象,為石泉的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