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趙艷妮 彭靈霄)日前,安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安康市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首部地級市氣象法規,也是我省首部聚焦暴雨災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規。
《規定》共23條,明確和細化了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職責、預警發布與傳播措施、響應措施、保障措施等內容,規范了暴雨災害預警與信息發布機制、暴雨災害預警與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暴雨災害防御責任體系及風險管理等方面工作,強化各級各部門聯動,推動構建完善全社會共同防御暴雨災害格局。
《規定》緊密結合安康秦巴山區暴雨特點和防災實際,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立法,制定氣象單災種政府規章,有效彌補安康氣象災害防御方面的立法空白,推動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有法可依,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強,對提高暴雨災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