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欠薪時的正常維權渠道
●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首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工方進行交涉;若單位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協商要求;被拖欠工資的工人還可聯合起來,向用工方提出集體協商要求,給他們施加壓力。
●采用行政解決方法:可向人社部門所屬勞動監察機構舉報。隨著討薪問題日益受到重視,各地人社部門基本都有專門處理該類投訴的機構。
●委托律師進行追討:即通過律師進行調解,調解不果可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不滿的話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合法討薪
●投訴。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由人社部門進行調解或立案調查。
●申請仲裁。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訴訟。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依法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客觀原因
建筑市場秩序不規范
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拖欠工資違法成本低
對惡意欠薪者打擊不夠
主觀原因
農民工維權意識差
維權通道不夠通暢
依法維權程序復雜成本高
證據不足造成立案取證難
隨著我國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各項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越來越受到法律的重視與保護。在保護農民工權益上,社會各界、各級黨政領導都非常重視,但通過近年來的審判實踐發現,并非所有有理的農民工都能通過司法渠道打得贏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