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雙創指揮部辦公室等關于安康中心城市非法廣告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嚴厲打擊損害市容環境的亂噴亂涂、亂貼亂畫非法廣告行為,凈化美化城市環境,提高城市品位,依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現將整治安康中心城市亂噴亂涂、亂貼亂畫非法廣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維護中心城區建筑物、墻體、電線桿、樹木、公共汽車站點、樓道及公共設施的整潔美觀,并有權制止和檢舉亂噴亂涂、亂貼亂畫各類非法廣告的行為。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中心城區建筑物、墻體、電線桿、樹木、公共汽車站點、樓道及公共設施上亂噴亂涂、亂貼亂畫各類非法廣告。
三、清除非法廣告本著“誰建設、誰負責、污染誰、誰治理”的原則,各所有權單位、個人(使用單位、個人)和責任單位、責任人負責組織亂噴亂涂、亂貼亂畫非法廣告的清除工作。
四、市民群眾確需發布信息的,可在中心城區公眾信息發布欄按照規定予以發布,發布內容必須健康、合法。
五、為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市民群眾積極參與整治非法廣告,共同打擊亂噴亂涂、亂貼亂畫非法廣告行為。在市雙創辦、市公安局、漢濱區城管局設立非法廣告有獎舉報電話和監督電話。對舉報人現場抓住或舉報經查實在城市建筑物、構建物、公共設施、路面和樹木等刻畫、涂寫、噴寫非法廣告行為人,由漢濱區城管局一次性獎勵舉報人1000元。對舉報人現場抓住或舉報查實,書寫、噴涂、刻畫涉及偽造證件、票據、槍支、印章、迷藥等違法行為人,由公安機關一次性獎勵舉報人2000元。
六、舉報、監督電話
舉報電話:安康市公安局:3226201、110
漢濱區城市管理局:3233284
監督電話:安康市雙創指揮部辦公室:3330119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安康市雙創指揮部辦公室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