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安康日報)記者 李靜 通訊員 楊運華 趙鵬:近日,我市根據省人社廳通知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漢濱區、旬陽縣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110元提高到1060元,其他各縣每月上調100元提高到970元;加班費不算入最低工資。新標準從2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省人社廳通知,此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28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2.8元。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17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1.7元。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06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0.6元;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97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9.7元。其中:我市漢濱區、旬陽縣屬三類工資區;其他各縣屬于四類工資區。按照此標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提高了1.1元和1元。
加班費不算入最低工資。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延長法定工作時間工資,也不包含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據悉,新標準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無論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外企、民營企業等,都必須按照新的工資標準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