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春節期間市容環境管理,營造平安和諧、整潔優美、節儉喜慶的城市環境,現就春節期間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14年1月20日(陰歷臘月二十)至2月19日(陰歷正月二十),凡進入城區的流動經營戶必須進入城區各農貿市場、臨時便民市場規范經營。
二、春聯、年畫實行定點集中銷售。由經營戶向漢濱區城管局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并在指定地點經營。春節期間城區臨時確定巴山東路便民市場、東堤頭(交警支隊外墻)、市中醫院外墻、靜寧路口(先宏商廈樓下)、靜寧路口(國安大藥房門前人行道)、安大圖書館對面外墻、白天鵝廣場、南環東與文昌路什字、興安路靜寧路什字人行道、瀛湖路平安大廈門前、果園路煙草大廈外圍墻、鐵路大廈、中渡路鐵路防疫站門口、水電三局公園(三局醫院對面)等14處春聯年畫集中銷售點,銷售春聯年畫。
三、2014年1月30日(陰歷臘月三十)至2月14日陰歷正月十五),煙花爆竹經營者必須在規定的地點實行店內銷售,城區燃放煙花爆竹必須遵守《安康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暫行規定》,不得在加油站、液化氣站、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周邊和居民小區公共通道、樓道、陽臺、樓頂等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城區市民祭祀活動臨時確定在以下區域:南環快速干道公園以東空地、三橋南頭下空地、江北寇家溝排洪渠南邊空地。市民可以在上述指定區域進行祭祀活動,焚燒紙錢冥幣要注意用火安全,防止因用火不當造成火災。同時在南環干道A標路口西側人行道(殯儀館路口)、南環西路(烈士陵園上坡道)設置臘月三十、正月十五臨時祭祀用品銷售點。
五、廣大市民要增強市容環境衛生意識,積極配合,自覺維護城市形象。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交警、城管、運管、安監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漢濱區雙創指揮部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