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
有人打電話“拿人錢財替人免災”
昨日,賓德元介紹,根據多名員工回憶和反復確認,他們懷疑蛇是被人故意放到商場里的,放蛇的可能是兩名安康口音的20來歲的男子,8月10日,他們到商場假裝購買吧臺桌椅等物件。
夏昌群、譚國慧、李自丹等人回憶,在8月10日下午2點至2點30分,有兩個男子以購買吧臺桌椅為由在商場來回走動,其中有個人身上還背著黑色袋子,“后來這個人就不見了。我們覺得這倆人可能‘有問題’,他們背著的黑色袋子里可能裝著尼龍袋子,而尼龍袋子里裝著蛇。”
賓德元說,在他向警方報案時,有人給他打來電話說:“蛇肉好吃么?別怪我們放毒蛇,我們是拿人錢財替人免災的。”電話顯示對方號碼歸屬地為浙江。
賓德元還接到了一條短信,內容是:“賓老師,不要一輩子只干只占便宜不吃虧的事,否則會有報應的。天災人禍會跟著你,人做事天在看……”短信時間顯示是8月11日11時25分。
警方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案件
受理此案的石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章賜明介紹,8月11日他們接到賓德元口頭和書面報告后立即抽調3名民警開展調查,“說實話,這是我從警10余年來遇到的第一個給商場放蛇的案件。”
他介紹:“目前我們正在集中優勢警力,運用一切手段偵破此案。對于商場的負責人和員工,我們告知其做好安全防范,遇到有蛇出現或者傷人立即報警,我們將及時出動。”
律師
投蛇擾亂公共秩序可拘留
陜西政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潔麗表示,對于在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投放蛇類等危險動物或物品,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人,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以拘留和罰款,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還應賠償受害人因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如行為人不明確的,商場作為經營者和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依據《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商場承擔責任后,可向實施侵害的行為人予以追償。
提醒
被毒蛇咬傷可先吸出毒液
如果市民在公眾場合不慎被蛇咬傷咋辦?昨日,安康市中心醫院急診內科主任汪顯祺介紹,被毒蛇咬傷后,傷口處有明顯咬痕,全身會有心慌、胸悶等癥狀。這時,人首先不要驚慌亂動。如蛇將上、下肢咬傷,可用布條,繩子在傷口上方2厘米左右簡單結扎,但不宜過緊,同時可用礦泉水不斷清洗傷口;在口腔、牙齦等無破損情況下,用嘴吸吮毒液后吐出,并及時到就近正規醫院就診。如被無毒蛇咬傷,應對傷口在簡單清創后,立即趕往醫院讓專業醫生做緊急處置。本組稿件由華商報記者 毛明博 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