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迅(通訊員 唐繼虎)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在50多年前探索出來的“楓橋經驗”,為“農村穩”提供了可借鑒的寶貴經驗。
如今,漢陰縣在繼承和發揚“楓橋經驗”的基礎上,經過4年多實踐,探索出一條社會治理新路子——“321”模式,被稱之為“楓橋經驗”的“漢陰樣本”。2018年,該經驗先后被寫入省委1號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文件,進行推廣。
從“楓橋經驗”到“漢陰實踐”
“很想力所能及地為村集體、為群眾辦點好事實事,但缺少干事的平臺和氛圍,想也白搭。”2014年初,觀音河鎮人大代表張本艷對前來走訪調研的縣委主要領導真誠地說。無獨有偶,在平梁鎮太行村,中心戶長李科杰也時常感嘆“英雄無用武之地”。
黨建引領是社會組織的“魂”,基層基礎是社會組織的“根”,而黨員、人大代表、中心戶長是基層社會組織治理的“精英”群體。如何把這些人“用”起來參與社會治理?
在調研座談的基礎上,漢陰縣提出,推行黨員聯系群眾、人大代表聯系選民、中心戶長聯系居民“三聯系”,管理網格化、服務精細化“二化”,以村級自治平臺為支撐的“321”基層治理工作法,充分發揮黨員、人大代表、中心戶長作用,搭建干群之間聯系溝通的橋梁紐帶,探索新形勢下務實管用、高效運轉的農村社會治理新路子。
“過去,人們調侃人大代表一年到頭‘聽聽報告舉舉手、畫畫圈圈喝喝酒’,現在身上有了擔子,自己都感到更有活力了,再也不是一腔熱情無人付,一身力氣無處使了。”雙乳村2組的鎮人大代表鄒煒,在推行“321”社會治理模式后說。
自2014年全縣推行“321”社會治理模式,全縣有能力的2123名黨員,通過年初實事承諾、日常踐諾、年終評諾,全年積分制管理,結對幫扶貧困戶3485戶9723人,干群一心促脫貧、共謀發展奔小康的局面逐步形成;629名市、縣、鎮三級駐村(社區)人大代表,廣泛收集選民意見建議,為群眾排憂解難,既增強了村民反映合理訴求建議的積極性,同時也提高了各級人大代表的公信力。
“漢陰縣在政法綜治維穩工作中,創出了一些新的特色亮點,應予充分肯定。對于‘楓橋經驗’的‘漢陰樣本’(即漢陰推行的‘三線兩化一平臺’模式)做法可以進一步堅持完善提高,讓其更好地發揮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為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提供經驗。”11月27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莊長興在看到漢陰縣“321”模式相關材料后作出以上批示。
從“兩管”到“兩化”
平梁鎮太行村三組李某2017年從外地打工回家后和丈夫蔡某開始鬧糾紛,最后演變成要離婚。蔡某放出話來,如果離婚,就把李某娘家人殺光。得知這一信息后,村委會副主任蔡清被派去調解,可是蔡清前后跑了多次,李某和蔡某都不買賬,最后住在蔡某家隔壁的三級網格長程勇自告奮勇去調解,由于人熟、情況熟,很快就把這起糾紛調解下來。事后,李某和蔡某都很感激程勇。
同樣,在城關鎮五一村11組,貧困戶余德進在今年汛期時,屋后一塊地垮坎滑坡,堵塞自家水溝泡濕墻,同時,地上一棵樹垮砸在他家房頂造成損失。余德進沒有找村干部,而是找到了住在附近的黨員余龍歲,余龍歲第一時間將土地的主人請到現場進行調解,不到一個小時,就將事情處理好了。
“普通黨員和人大代表就是群眾身邊的人,說話有時比鎮村干部還管用,而且也很及時。以前,我們是村上管和干部管,現在我們實行管理‘網格化’、服務‘精細化’,群眾滿意度越來越高了。”五一村村主任吳大剛說。
在“321”基層社會治理模式中,網格化管理是最重要的基礎平臺。漢陰縣按照“任務相當、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則,以村(社區)為單位,綜合行政區劃、轄區人口多少等因素,全覆蓋設立一、二、三級網格:一級網格長由村(社區)“三委班子”成員兼任;二級網格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立,網格長由村民小組長擔任;在人口較多的二級網格下設立三級網格,網格長由中心戶長擔任,每個網格按20至30戶、70至120人的規模劃分,努力實現“人到格中去、事在網中辦”。
從“旁觀者”到“參與者”
11月29日,初冬的觀音河鎮水田村田間地頭上一片繁忙景象,有的在栽植花椒樹,有的在栽植拐棗樹,還有的在打理茶園。幾個月前,還在為發展產業發愁的水田村支部書記陳小衛,看到這種場景邊笑邊對筆者說:“‘按著牛頭喝水’確實是不行,還得要群眾自愿自覺。”
原來,年初為了加快脫貧攻堅步伐,觀音河鎮要求各村積極發展扶貧產業,水田村支部、村委會確定了發展的主導產業,然后逐戶上門去落實,誰知村民的積極性都不高。后來,駐村的第一書記喻祥提出先召開“三線”人員會議,在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再召開群眾大會確定產業發展目標。通過民主協商,變以前的“要群眾干”,為“群眾要干”,很快使群眾達成了共識,所以也就出現了群眾熱火朝天的場景。
“以前是干部說、群眾聽,干部干、群眾看;現在是干部、群眾都能參與村上的事務。”雙乳村群眾代表沈毅這樣評價身邊的變化。
漢陰縣在推行“321”基層社會治理模式中,搭建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代表)大會為決策主體、村委會為執行主體、村監委會為監督主體、村級經濟組織為支撐、社會組織為補充的“六位一體”村民自治平臺,形成了以德治為引領、自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協商為形式、平臺為支撐的基層群眾自治體系。并通過制定完善村規民約,推行“干部說法說政策,群眾說事說心聲,大事要事民主協商”機制,出臺《村級民主協商議事制度》,充分發揮民智,讓自治平臺成為了群眾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大舞臺,實現了由“鎮村管理”向“群眾自治”的轉變,社會治理不再是村組干部的“獨角戲”,日趨成為全民參與的“大合唱”。
“321”社會治理模式推行4年多來,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縣信訪主要指標持續下降。2017年,到省訪同期下降25.6%,到京訪同比下降30.4%,進京非訪下降66.7%。各類案件也呈下降趨勢,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4.6%,其中命案兩起,同比下降50%。治安案件同比下降8.08%。今年,各項指標繼續下降,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糾紛不激化”的目標。全縣社會治安滿意率達到95.06%,躍居全省第5位,被評為全省綜治平安建設先進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