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2021年9月9日漢濱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區級抽檢“米線”的檢驗報告,漢濱區鄧某米線加工作坊加工“米線”苯甲酸及其鈉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2021年9月14日,漢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鄧某米線加工作坊進行現場檢查并送達抽檢的“米線”檢驗報告,未發現含有苯甲酸及其鈉鹽相關物質,當事人現場也未承認在添加了上述物質,遂于2021年9月15日,將其米線加工過程使用的原料進行抽樣送檢。經陜西太陽景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檢驗,未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因上述原料未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當事人才承認添加了食品添加劑苯甲酸鈉,并且只添加了這兩次。
漢濱區鄧某米線加工作坊涉嫌未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對未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