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周健 孫妙鴻)近一時期,安康城區興華名城的有車業主向記者投訴:小區最近貼了一份通知,從12月1日起,地面道路不再讓停車,要求業主必須將車停在地下停車場?梢庥玫叵峦\囄坏脑,每月得收600元,購買車位最低也要 18.8萬元,他們感覺收費太高。“買得起馬卻置不起鞍子!”有業主這樣形容說。
采訪中,記者在興華名城看到,該小區內沒有修建地面泊車位,道路的兩邊都采取了簡易的隔離。引起小區業主投訴的是10月29日興華物業公司在地下車庫入口處張貼的一份《興華名城地下車庫啟用及收費辦法公示》。《公示》顯示:為了業主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真正做到人車分離,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在11月30日前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在11月30日前辦理車位使用權認購交款手續的,可在原有公布車位價格上優惠1.8萬元,購買子母車位,可在原有公布的價格上優惠6萬元。同時,可辦理停車位月租(限小區業主和小區商戶),停車費450元每月,停車服務費150元每月,合計600元每月,繳納一年可停放14個月。
“這是他們進行的第二次公示。前段時間,他們公示的是車位只賣不租,售價為18.8萬元起。在很多業主向他們反映價格太高的情況下,他們又出了這個公示,可租賃車位價格仍然很高,每年要7200元,假如按這個價錢租上70年,僅停車費就得50.4萬元,簡直是‘天價’!”小區業主柯昌兵對記者說:“在這以前,物業公司是按每月60元收費的,一下子提高了10倍,簡直讓人難以接受。再說,小區內的停車位應該是小區的規劃配套設施,是為買你房子的小區業主服務的,收費怎么能這么高呢?”
那么,興華名城地下車庫的收費依據是什么?產權又歸誰所有?對此,興華物業公司經理陳浩告訴記者:興華名城沒有設置地面停車場,地下車庫所有權為興華建設集團所有。關于停車服務費的收取, 他們是根據2012年12月28日陜西省物價、住建廳修訂后的《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為依據確定的。興華名城的地下車庫為一類室內停車場,是按照一類室內停車場的服務收費標準150元每月收取的。至于目前的車位售價和租賃價格,他們是在詳細調查安康市場行情的基礎上確定的,認為符合安康市場的基本情況。
然而,業主們認為,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新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等收費項目,應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來實施。興華名城是新入住的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同時,業主們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購房前開發商給業主們分發的《物業服務指南》,該《指南》中在車輛管理制度章節僅有“本小區停車場優先為小區業主服務”的約定,但沒有明確收費標準。所以,面對現在這么高的停車費,有業主后悔道:早知道這里停車費用這么高,我就不會買他們的房子了!
對此,陳浩說:“以前是每月按照60元每月收費的,現在開發商要出售或租賃停車位,物業公司也只是受開發商的委托負責代收停車費用。對業主們反映的收費過高問題,物業公司沒有決斷權,只能將意見向開發商反饋。”
記者手記:采訪時,恰逢安康江樺律師事務所賴杰律師受業主們的委托,前來和物業公司商談停車費的收取問題。賴律師認為:小區內的停車場是小區的規劃配套設施,和其他商品不同,其使用者應為本小區業主,這就要求建設者在定價上要考慮業主的承受能力與合理性。在小區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小區收費應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實施,因此,興華名城的地下車庫收費,應該按照原來的60元每月收取;至于出售或出租價格,需等業委會成立后,按照業主大會的決議由業委會和開發商協商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