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陜西安康漢濱區江華集團有限公司,未對夏季高溫季節防暑降溫進行發文安排;企業車間施工未樹立安全提示牌;部分職工未佩戴安全帽和防毒口罩;公司應急救援演練未評估。
2.陜西安康高新區華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認識不足,安全資料零亂,未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演練,未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未對夏季高溫季節進行防暑降溫安排部署。
3. 寧陜縣物資總公司,T區預留資料不完整,持證在崗人員的證件資料未及時更新、更換。
4.嵐皋縣喜洋洋購物廣場超市,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不全,無參訓人員簽字;消防安全通道堆放有雜物,堵塞通道。
5.白河縣白龍水泥有限公司,部分工人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國家標準。
安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