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鄭運祥 通訊員 胡高黎)記者日前從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快速響應、積極作為,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加強對轄區內醫療防控物資及民生重要商品市場監管,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全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秩序,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共有7件,分別為:
案件1
1月20日,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支隊根據群眾舉報,對漢濱區史某水產店高新庫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庫房存放5個品種的預包裝冷凍豬肉產品、雞肉產品和牛肉產品共8515公斤。經查,當事人從西安以2.5萬元的價格購進,尚未對外銷售,無法提供檢驗檢疫合法手續,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食品安全法》進行了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2
2月1日,紫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紫陽某商貿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按3元/只的價格大量銷售一次性口罩,經查,該公司分兩次購進一次性口罩共計38400只,該口罩分為兩個類型:其中一部分有包裝但外包裝標識為外文,購進價格分別為1.75元/只,2.5元/只;另一部分無任何標識及包裝,購進價格2.5元/只。截至案發當時,當事人均以3元/只的價格共計銷售了36406只,剩余1994只,總貨值115200元,紫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3
1月29日,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發現,城區大橋路李某正大量售賣口罩。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進行檢査,發現該店涉嫌銷售不合格口罩,F場共發現冠樺牌9300折疊式口罩864只,3M口罩182只,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口罩的進貨票據,冠樺口罩生產許可證編號與李某提供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一致,3M口罩與正品存在明顯的外觀差異,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4
1月28日,石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商貿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經營的8620只天虹牌防塵口罩產品外包裝未標注生產日期,生產廠址,且無法提供進貨票據和供貨方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購進價(當事人供稱)7至9元/只,實際銷售價8至15元/只,當事人涉嫌構成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石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5
1月27日,石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石泉縣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1800只口罩無中文標識,進貨價(當事人供稱)12元/只,實際銷售價15元/只,當事人涉嫌構成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石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6
1月28日,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漢濱區江北辦晏家坡市場內有人設攤售賣無廠名、廠址、產地的口罩。經查,當事人唐某系個體工商戶,于1月26日從漢濱區某批發市場購進無廠名、廠址、產地口罩620只。當事人涉嫌構成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漢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具體辦理中。
案件7
1月31日,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某團購群發現群主張某發送的口罩購買及取貨信息。執法人員按照取貨地點前往安康水電廠大門口,現場發現張某正在銷售兒童防護口罩。經查,當事人所經營的94只兒童防護口罩未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及生產日期,當事人涉嫌構成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