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實習記者 李隆均 馬娟)“這幾年都沒要求戴頭盔,現在怎么突然開始整治了?”被交警攔下的劉女士說......記者今晨在大橋北路路口見到,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該路口設置卡點,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檢查,對違法違規交通行為進行勸誡、教育。
據執勤民警介紹,本次行動在城區設置8個崗點。僅大橋北路路口一處,一早上已對100多位不戴頭盔騎行、有違規行為的車主進行勸誡。同時,已對6位拒不配合交通部門執法的車主扣分,開出罰單。
本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摩托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不按規定懸掛號牌、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檢驗、駕駛已達報廢年限的摩托車、非法安裝遮陽傘(篷)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管、嚴處。
“安康現在道路上行駛車輛越來越多,道路交通事件頻發,特別是摩托車、電動車事故較多。在這類事件中,沒戴頭盔等違規行為對車主造成的損傷很大。所以我們需加強對這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王成山說。
記者隨后從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了解到,7月22日,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召開2019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暨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動員大會。本次會議的召開正式打響中心城區摩托車、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戰役。
整治期間,對駕駛報廢車輛、逾期未檢驗車輛、無牌車輛、酒后駕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闖禁令、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挪用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載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將采取監控抓拍、攝像拍照等方式進行取證,并將違法信息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之規定,一律上限處罰。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收繳的,一律收繳;該報廢的,一律報廢;該吊銷的,一律吊銷;該暫扣的,一律暫扣;該記分的,一律記分;該罰款的,一律上限罰款。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7月18日開始,持續到12月31日。目前進入全警上路嚴查重罰階段,重點整治車輛為摩托車、電動車以及三輪車。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針對路段有大橋路、巴山路、金州路、興安路、解放路、濱江大道、江北大道、黃溝路、棗園路。
截止23日下午18時,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288起,其中無證駕駛48起、無牌2起、套牌1起、變造號牌1起、涉牌2起、準駕不符12起、不按規定檢驗機動車61起、駕駛報廢機動車40起、逆向行駛47起、不戴安全頭盔3998起、拆除遮陽傘(篷)76頂,受教育群眾達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