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張世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7月24日,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就此政策落實情況對高新區轄區房企進行了調研督查。
據介紹,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原國土資源部2017年聯合印發了《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并加大聯合懲戒力度。目前絕大多數的安康房企都能落實此項政策。
“房地產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要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現場予以公示。”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房企要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銷售環境。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部門也要做好服務,讓辦事職工少跑路。
記者了解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購房時遇到限制、阻撓、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時,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舉報,舉報電話:0915-326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