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世虎 實習記者 趙漪湉 通訊員 錢月娟
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于今日起正式施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未成年人沉迷于網絡游戲該怎么辦?留守兒童的關愛問題該如何處置?……就此,記者采訪了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王佩,一起為大家解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亮點看點。
記者:請問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出臺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校園欺凌、兒童遭遇性侵、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監護人監護不力等問題頻頻進入公眾視野,越來越受關注。
2020年10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表決通過,于2021年6月1日也就是今天正式施行。
記者:新舊“未保法”的區別在哪里呢?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現有法律中的短板進行了“填補”,更大程度保護了未成年人權益。
從條文長短來看,1991年未保法56條、4000多字,2006年修訂后增加到72條、文字增加到6000多字,本次修訂后增加到132條、文字達到16000多字,文字增加了將近10000字。
從變化內容來看,在強化法律責任、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亮點頗多:
1.不滿16周歲不得開通網絡直播
2.平臺應限制未成年人上網消費、打賞
3.未經允許手機不能帶入課堂
4.校園欺凌學校不得隱瞞
5.未成年人住酒店加強登記管理
6.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崗位有相關犯罪記錄者禁用
7.相關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證人一般不出庭作證
8.學校不能占用假期集體補課
9.不準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總的來說,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家庭監護職責、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等進行了細化,強調了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實現司法環節未成年人保護全覆蓋,同時,保障孩子真實意愿得到法律尊重、將開展適齡性教育寫入法律、建立網游產品分類和適齡提示制度,為未成年人成長筑起一道堅實的圍墻,讓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
記者:安康法院在貫徹執行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方面,有哪些舉措?
今年六一前夕,安康法院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按照全省法院統一安排,全市首家少年法庭在漢濱區人民法院高新法庭掛牌成立。安康法院也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少年審判工作,總結發揚寓教于審、圓桌審判等經驗做法,探索完善教育審判、多元解紛、心理疏導、跟蹤回訪、司法救助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審判幫教機制,加強與共青團、婦聯、學校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加大法治教育宣傳力度,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