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結束,合議庭將在休庭后依法評議,擇期宣判。”隨著審判長、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敲響法槌,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經過近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26日13時04分,一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案件將擇期宣判。
22日上午8時43分,審判長宣布薄熙來案開庭審理,并告知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相關訴訟權利。公訴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增勝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涉嫌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被告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了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
舉證質證
薄熙來不能提出否定指控證據
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的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等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徐明、王正剛、王立軍(已判刑)等證人出庭作證,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出庭作證的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公訴人宣讀了法國人德維爾、張曉軍(已判刑)等相關證人證言,當庭播放了偵查機關詢問證人薄谷開來(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錄音錄像、涉案房產幻燈片等視聽資料,并向法庭出示了有關物證照片、相關書證以及被告人薄熙來的供述和親筆供詞。公訴人還出示了綜合證據,說明了本案案發破案經過,以及被告人薄熙來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
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詢問了證人,并就相關事實和證據發表了質證意見。被告人薄熙來對指控的主要事實,多以“與我無關”“印象模糊”等進行辯解,不承認指控,但沒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實的證據。辯護人就證人證言的真實性、相關證據的合法性等發表了質證意見。公訴人對此作出回應,明確提出檢察機關向法庭提交的相關證據,來源清楚、提取合法、內容真實,結合全案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構成犯罪。
辯論階段
公訴人提出依法從嚴懲處被告人
法庭辯論階段,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宣讀了公訴意見書,被告人薄熙來作了90分鐘的自行辯護,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剞q雙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意見。
公訴人指出,經過當庭舉證和質證,充分證明了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人強調,犯罪事實是客觀的,并不隨被告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證據為依據,妄圖否認、推翻客觀存在的犯罪事實,都是無濟于事的。公訴人向法庭提出,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被告人薄熙來在辯論中仍以“不知情”“與自己無關”“證人證言不合情理”等否認起訴指控。辯護人從被告人的犯罪動機、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取證過程合法性等角度發表了辯護意見。審判長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辯論終結
薄熙來做最后陳述案件擇期宣判
辯論終結后,法庭保證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陳述的權利。被告人薄熙來做了最后陳述。隨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法院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后作出判決,宣判時間另行公告。
案件開庭審理期間,被告人薄熙來在庭審過程中情緒穩定。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群眾等100余人全程旁聽了庭審。法庭旁聽秩序井然。
辯方律師
會見被告人多達20余次
經薄熙來本人同意聘請的辯護律師接受委托后,會見被告人多達20余次。薄熙來的辯護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貴方、王兆峰,在庭審結束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據我們了解,在本案偵查階段,被告人家屬代為聘請了包括我們在內的多名律師。最后,經被告人本人選擇確認,聘請我們兩人擔任他的辯護人。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則由被告人直接確認繼續聘請我們擔任他的辯護人,出庭為他進行辯護。
據記者了解,在案件偵查階段,辦案人員調查了97名相關當事人和知情人員,掌握了大量證據,并依法告知薄熙來有權委托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公訴人提訊了被告人,既注意收集有罪供述,也對其合理辯解依法研究認定。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安排專人為辯護人查閱案卷提供了幫助。
據新華社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
8月22日至26日,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依法,程序和實體都經得起事實、證據和法律的檢驗。這再次表明我們黨和國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對薄熙來的查處,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從依法指定管轄,到公開透明審理,縱觀整個案件查辦過程,從一開始就沿著法治軌道逐步推進,法治精神、法律原則、法律規范得到充分體現,這是我們黨反腐敗的基本思路,也是我國司法文明進步的有力體現。
在這一案件公開審理過程中,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準許媒體和各界人士旁聽,新聞媒體做了及時充分的報道,同時法院積極探索司法公開方式,設立新聞發言人、開設官方微博、向媒體及時披露信息,確保案件審理公開透明。司法機關依法告知并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在近5天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和辯護律師充分行使舉證、質證和辯護權利。特別是,法院依法舉行的庭前會議,針對案件管轄、回避、公開審理、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明確了庭審質證、辯論焦點;在案件重要犯罪事實、重要情節質證環節,除了當庭依法舉證、示證,法院還要求證人出庭作證,這些都體現了新《刑事訴訟法》關于完善司法程序、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要求。對檢察機關起訴的三項罪名,法庭嚴格遵照法定程序,深入調查了大量證據,并經過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彰顯了忠于事實、忠于法律的司法理念,體現了對程序正義、實體正義的追求。
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貫要求。對薄熙來一案的審理充分表明,懲治貪污腐敗,我們有黨紀之嚴,更有國法之束。腐敗的實質是權力的濫用,反腐敗的核心是制約和監督權力。用制度約束權力,使權力正確規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處腐敗,使反腐敗走向規范化、制度化,這是我們黨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根本方向。近期查處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表明,對于貪污腐敗,不管涉及誰,不管涉及哪一級,我們都會堅持一切皆斷于法。這種對法治的共識,貫穿于治國理政的每一步,體現在反腐倡廉的每一個環節。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