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6日,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連續5天公開審理了薄熙來案,薄熙來特殊的身份加之牽扯了薄谷開來殺人案和王立軍叛逃事件,使得此案受到海內外媒體及網友的高度關注。
8月26日下午1點31分,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賬號發布微博稱,“法庭審理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后擇期宣判。”這意味著“薄熙來案”一審的結束,該案自22日開審至今,已歷時6天。負責庭審直播的兩大平臺—人民微博平臺和新浪微博平臺及時并全面地公布了庭審記錄,網評庭審直播彰顯“我國反腐和司法公正再上新臺階”。截至8月26日18:00,人民微博平臺@濟南中院 共發布薄案相關微博內容151條,新增粉絲51余萬,總閱讀數達5.2億,總轉發數68045次,總評論數44333條,平均每條微博的閱讀數為364萬,平均每條微博約帶來3377個新粉絲。整體來看,此次通過微博新媒體進行實時播報有效地使案情進展得以傳播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網友的廣泛關注、支持和肯定,也使人民微博形象和影響力得以提升。截至8月27日24點,新浪微博平臺@濟南中院 的粉絲已從79145人增長至594417人,平均每條微博約吸引3412.4個新增粉絲。庭審5天中,@濟南中院 22日發布微博數量最多,約占總發布數的40%,25日發布微博數量最少,約占總發布數的10%。微博發布數量總體呈遞減趨勢,25日到達低谷,平均每天少發9.5條微博。
長微博的魅力
@濟南中院 發布的151條微博以“純文字”、“文字+圖片” 、“文字+長微博”、“文字+錄音錄像”四種形式呈現,在新浪微博平臺共得到637811次轉發和38219條評論,每條微博平均轉發量約為4223.9次,平均被評論量約為253.1條,轉發量約是評論量的16.69倍。其中,敘述庭審進程的“純文字”類微博共95條(62.91%),共得到179815次轉發(28.19%)和24165(63.23%)條評論;“文字+長微博”類微博共39條(25.83%),這類微博是庭審現場法官、公訴人、被告人、證人的言論集合,共得到310603次轉發(48.70%)和10453(27.35%)條評論;15條(9.93%)庭審照片、法律規定、起訴指控書類微博多以“文字+圖片”形式呈現,共得到128424次轉發(20.14%)和3389條評論(8.87%);“文字+錄音錄像”類微博共2條(1.32%),一是證人唐肖林的作證音頻,一是薄谷開來證言同步錄音錄像,這兩條微博共得到18969次轉發(2.97%)和212條評論(0.55%) 。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就“純文字”、“文字+圖片”、“文字+長微博”、“文字+錄音錄像”四種微博形式的熱度而言,“文字+長微博”類微博似乎頗受網友青睞,大轉發量昭示了此類微博的強大影響力,并且這種影響力直接推動了其巨大的傳播力。“純文字”類微博則更容易被評論,不同職業類別的網友匯聚于此各抒己見,交鋒思想。
庭審記錄相關詞頻
為進一步分析“文字+長微博”類微博,將5天庭審記錄合輯成149888字數的文本后進行詞頻分析 ,切詞后共得到5774個詞性不同的詞,詞頻總數為98626個,F按照庭審人物身份及詞匯相關詞性進行降序排列,生成下列詞頻表(表1)。
縱觀庭審記錄,分別以“辯護人:”、“證人:”、“被告人:”三個關鍵詞進行全文搜索,分別得到庭審中349條被告人發言、259條證人發言以及189條辯護人發言。據不完全統計,被告人87次提及關鍵詞“錢”,平均每四句話中就約有一個“錢”字;證人和辯護人分另提及“錢”10次和79次。被告人的言論中與“錢”相關的語義多是論證收錢行為是否屬實,而證人的則是送錢、付錢。
聽取公證人及證人的發言后,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自我辯護過程中運用多種方式反駁。一、證據。被告人指出,公訴人的絕大部分證言都是“外圍證據”,與案件關聯性不大;二、實際上。被告人認為,不少證據及言論存在偏頗或與不與案件直接相關,存在“不知情”的情況;三、精神。根據在案記錄顯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都認為薄谷開來存在精神障礙,其證詞有待商榷;四、邏輯。就證人及檢方的指控來說,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都持保留意見。
庭審5天中,被告人及證人的言論中均出現了“記憶模糊”類詞匯,雙方都不能完全肯定相關事實。就“不知道”、“不清楚”、“記不清了”等短語的統計數字來看,綜合發言條數進行二次計算,被告人“模糊記憶”約是證人的2倍。
“大連”同時成為被告人、證人、辯護人三者的高頻地點詞匯,被告人曾任大連市市長,本案又與大連實德集團前總裁徐明、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密切相關,辯證雙方的辯論圍繞地點和產業展開,被告人涉嫌貪污、受賄。2008年以后被告人到重慶工作,其任職期間“薄谷開來投毒殺害尼爾伍德案”和“王立軍案”發生,被告人涉嫌濫用職權。
薄熙來庭審發言的詞頻
除庭審總詞頻表外,將被告人的發言單獨提出來進行分詞也比較有意義。被告人薄熙來共發言349次,文字稿字數約為30532字,約為庭審記錄總文字的五分之一。從句末標點角度出發進行語氣判斷,在349次發言中的501句話中,約有52.5%句話是疑問語氣。從統計分布來看,這些疑問語氣較密集地出現在質疑公訴人案件陳述的內容、與對證人對峙過程對證詞表示懷疑以及自辯環節的邏輯梳理三個方面,這些疑問多是連續發出,較為連貫。
感謝法庭。“感謝”一詞在薄熙來的發言中共出現5次,其中有3個“感謝”用以表達對法庭和辦案人員的尊重,并稱“山東人厚道”;“謝謝”一詞出現7次,其中有6個“謝謝”以及3個“尊重”用于肯定濟南中院辦案人員的素質,并且對@濟南中院 微博直播庭審內容所體現出的司法公正和文明辦案表示滿意。
記憶模糊。薄熙來的349次發言中,用以表達自己對部分證詞的“記憶模糊”的詞匯及短語約8種。包括“沒有印象”(13)、“記不清了”(12)、“不清楚”(8)、“不記得”(4)、“以查證為準”(4)、“不了解”(3)、“記不太清了”(2)、“印象不深”(1)等。
肯定語氣。面對證人的指控,薄熙來在對峙以及在自辯中多次使用“不知道”(23)、 “不符合”(13)、“不可能”(10)、“自相矛盾”(7)、“不真實”(7)、“不合常理”(4)、“不成立”(4)、“虛假”(3)、“不需要”(2)、“不客觀”(2)等詞匯和短語表示否認,語氣較為堅決。
也有軟弱。薄熙來兩次提及自己也有“軟弱”。8月22日上午,針對公訴人的舉證,薄熙來向法庭說明自己曾違心認可過相關舉證,稱“我當時有機會主義,有軟弱”。庭審最后一天,薄熙來在法庭上最后的陳述中表示,“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
疊詞使用。薄熙來的發言中出現了“干干凈凈”、“模模糊糊”、“清清楚楚”、“客客氣氣”、“實實在在”等疊詞。有關薄谷開來的證詞—“她自己存了幾千萬元而要到共享的保險柜里每次取的‘干干凈凈’,這不符合常理”;有關“貼補家用”的500萬—“我‘模模糊糊’記得有這個事情”;希望司法公正—“事實上王正剛主動想把這個錢貪下來進行行賄,這個事已經確認無誤谷收下錢,檢察院是‘清清楚楚’的” 。與徐明交往—“徐明你們看他那個樣子,也是生意場上的人,對我‘客客氣氣"。
關于自己。“過去的30年‘實實在在’地講,我水平不高,但我就是一架工作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