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座就該趕下車?
南寧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引熱議
不讓座就該趕下車?
本報南寧9月26日電 (記者 謝振華)備受關注的《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出爐,這是南寧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其中明確:拒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經勸阻仍不改正的,駕駛員、乘務員可拒絕為其提供營運服務。“拒絕提供服務是不是就要趕下車?”意見稿一出,立即引來廣泛關注。大家在肯定立法初衷的同時,也提出了很多質疑。
“由于國家、廣西尚未制定關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規,‘公交優先’缺乏法制保障;財政對公交的投入與補貼補償機制沒有建立,對公交事業發展的扶持機制和投入力度不夠,公交服務質量也受到影響;公交經營管理制度滯后,行業監管難度較大。因此,亟須出臺政府立法,把公交發展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南寧市法制辦公室相關同志說。
從2007年起,南寧市交通局啟動公交立法初稿的起草、調研工作,此次出臺的《辦法》共八章四十五條,涵蓋規劃管理、運營服務、設施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掇k法》還要求,城市公共汽車駕駛員、乘務員不得拒載、強行拉客、中途逐客;不得拒絕持規定免費證件的乘客乘車等。對違規者,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對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針對“不讓座就拒絕提供服務”的規定,輿論褒貶不一。有支持者認為,公交立法是進步,該規定能規范、塑造乘客文明乘車行為;而反對者則提出,不讓座是道德問題,通過立法“強制”,混淆了法律與道德,有點變味,可操作性不強。
碰 撞
懲罰機制應更細化明確
南寧通過立法把公交發展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是一大進步。這表明城市管理者開始思考、探索公交事業的科學、有序發展!掇k法》在懲罰機制相關規定上應更明確、更細化些。
廣西社科院數量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姚華
立法為老人坐車添底氣
雖說大部分年輕人碰到老年人都會主動讓座,但也有些人占著老弱病殘孕專用座,對一旁的老人、孕婦視而不見。有了這規定,老年人坐公交車底氣足了。
南寧市民周阿姨
管理不應只向司機施壓
現在,大部分公交車都實行無人售票,整輛公交車運行途中只有司機一人在服務。上來一位特殊乘客,讓哪位乘客給讓座?真遇到拒不讓座者,正在開車的司機怎么趕其下車?如果引發爭執,會不會給乘客帶來安全隱患?
桂林公交車司機曹師傅
拒絕讓座不是解約依據
法理上說,買同一張票坐同一輛車擁有同樣的權利。給不給老人孕婦讓座,是道德問題,更多的應該是提倡,而不能用法律強制。拒絕讓座并不能成為公交方解除與乘客間服務契約的依據。
廣西方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