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于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此前,一直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能。
參加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1226名代表(實際到會1210名),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經過普選產生的。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成立了以劉少奇為主席的中央選舉委員會。1953年4月,各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開始。各地分別采取無記名投票、舉手、豆選等方式進行選舉。毛澤東等于1953年12月8日晚在北京市西單區中南海投票站參加了投票。
這次普選選出了各民族、各階層、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代表人物,包括工業戰線的勞動模范王崇倫、農業戰線的勞動模范李順達、耄耋老人齊白石、剛到選舉年齡的青年女工郝建秀以及少數民族代表、歸國華僑代表等。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順利開幕了。會議通過了劉少奇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周恩來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等一系列法律。大會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劉少奇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根據毛澤東的提名,大會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9月28日,會議勝利閉幕。這次會議是我國人民民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以一屆人大為標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新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確立。
(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