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2日電 (記者楊虞波羅)記者從北京冬奧組委獲悉,為加強權益保護工作宣傳,北京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制作了針對不同受眾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權益保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8冊。
《指南》指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或殘奧會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其標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屬于侵犯奧林匹克標志或殘奧會標志專有權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相關責任人還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指南》明確,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與奧林匹克運動或殘奧會有關的元素開展活動,足以引人誤認為與權利人之間有贊助或者其他支持關系,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混淆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