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7時40分至8時,太原市迎澤大街迎澤橋東發生一起爆炸案件。案件發生后,中央領導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迅速偵破案件,嚴懲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派出一名副部長帶隊的工作組趕赴太原,并迅速在全國調集爆炸、法醫、痕跡、理化、視頻、DNA等方面的26名專家趕赴現場,晝夜組織開展偵查破案。山西省、太原市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在兄弟省市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全力開展偵破。經過40多個小時的連續奮戰,8日凌晨2時,該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豐志均在太原被抓捕歸案。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豐志均,男,41歲,太原市杏花嶺區人,1989年11月因盜竊罪被太原市北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警方從其住處繳獲了私自制造的爆炸裝置,發現了大量犯罪證據,并查獲了其作案時駕駛的車輛。犯罪嫌疑人豐志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交代了蓄意制造爆炸報復社會的犯罪過程。目前,相關審訊和調查取證等工作正在緊張進行。
警方表示,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嚴懲犯罪分子,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