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6日電 根據社會舉報,中國記協會同有關新聞宣傳單位查處了部分媒體從業人員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案例。現予通報。
一、2010-2012年期間,中國改革報記者王清機在中國食品安全報兼職期間,以建立“中國食品安全報質量監督跟蹤單位”為名,違規向山東地區多家食品企業收取所謂“質量監督跟蹤單位公告費”;2012年初,王清機違規收取山東省某醫院8萬元“宣傳費”。中國改革報已對王清機作出除名處理并吊銷其記者證,中國食品安全報已對王清機作出免職清退處理。
二、2013年8月9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登《酉陽:桃花源的產業新定位》一文稱,重慶市酉陽縣近5年工業發展以“失敗”定調。經查,該報道記者未進行深入采訪,未與相關部門核實,將酉陽縣未來5年的發展目標當成2012年的發展目標,造成報道嚴重失實。
三、2013年10月24日,黑龍江晨報刊登《老漢旅店見網友,一開門傻了——“跟我開房的咋是兒媳婦”》一文。經查,穆棱市電視臺記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經處理過的糾紛為原型,編造了《穆棱:開房約會女網友見面竟是兒媳》的假新聞。黑龍江晨報未經核實,修改標題后刊登了該報道。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已對相關新聞單位和責任人分別予以行政警告、行政罰款、吊銷記者證等處罰。
上述媒體及從業人員的行為,嚴重違反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有的假借新聞媒體名義以輿論監督為由敲詐勒索;有的采訪過程粗淺片面且未經核實;有的根本不經采訪直接編造所謂的新聞事件,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敗壞了新聞工作者的聲譽。
廣大新聞工作者要引以為戒,自覺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新聞從業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切實維護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良好形象。